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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摄图网

本文为《方圆》杂志原创稿件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2023年盛夏深夜,重庆街头

出租车司机谭军

因为一声“莫动别人的车”

被3个少年围殴

此案被移送至重庆市九龙坡区检察院

该院未成年人检察部检察官陈霜

看到了案件背后的复杂性:

3个行凶少年一个比一个年龄小

家庭情况一个比一个“残缺”

他们挥出的每一棍

打碎的不只是谭军的骨头

还有他们本该有的未来

“如果能重来,

我还会不会见义勇为?”

谭军反复问过自己这个问题

而问题的答案

藏在一场漫长的“救”与“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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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他们偷走别人的东西”

时间回到2023年的那个深夜,刚下夜班的谭军拖着疲惫的身躯,沿着熟悉的巷子往家走。46岁的他是家里的顶梁柱——妻子在超市打零工,大儿子刚上初一,小女儿还在读小学四年级,一家四口全靠他手中的方向盘养活。

路过一处昏暗的街角时,一名女子惊慌的呼喊声让谭军停下了脚步:“这摩托车是我的,你们推走做啥子!”

谭军这时才发现,3个少年正推着一辆摩托车朝自己方向走来,身后是车主阻拦的身影。没有片刻犹豫,谭军拦住了他们,大声呵斥:“莫动别人的车!”3个少年脸上闪过一丝慌乱,但很快便被戾气取代:“让开,我劝你不要多管闲事!”

谭军不让。很快,冲突便由推搡、辱骂、威胁迅速升级为三对一的施暴。谭军双拳难敌六手,更何况对方个个年轻力壮。

混乱中,谭军被重重击倒,剧痛瞬间传遍全身。少年见状,迅速离开。可3分钟后,他们竟又返回现场,对着摩托车车主一顿拳脚相加。直至民警赶到现场,谭军才被紧急送医,摩托车车主无碍。

案发当晚,3名犯罪嫌疑人落网。几天后,案件告破。经法医鉴定:谭军股骨粉碎性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构成十级伤残。手术费、住院费、后续康复费用像一座大山压在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头上。

让陈霜觉得事态严峻的是,3名犯罪嫌疑人均是未成年人:大潘,16周岁;其弟弟小潘,15周岁;小王,15周岁。3人来自同一片区,父母要么离异,要么长期在外打工,家庭教育长期缺位。他们仨早早辍学后混迹社会,偷盗、打架、游手好闲。

经调查,大潘小潘的父母离异,大潘随母亲生活,但母亲在和父亲离异后组建了新的家庭,无力照看大潘。小潘随父亲生活,但父亲是一名网约车司机,每天早出晚归,回到家除了喝酒就是睡觉,从不过问小潘的事情。

“如果机械办案,大潘一判了之,小潘和小王一放了之,看似程序走完了,但事情真的就结了吗?”在检察官联席会上,检察官孙文静提出了她的考量:对于已经滑向犯罪边缘的未成年人,简单地“一诉了之”或“一放了之”,都是不负责任的——前者是放弃挽救的可能,后者是放任隐患继续发酵。孙文静说:“我们要做的,不是给他们贴上‘罪犯’标签,而是要用制度的绳索拉住悬崖边的脚步,用教育的微光点亮归途的灯。”

这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反复强调的核心命题: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这绝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未检工作必须一以贯之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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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3个少年进行分级干预矫治

针对年龄线划出的刑事责任鸿沟(抢劫罪刑事责任年龄是16周岁,大潘达到,小潘和小王未达到),九龙坡区检察院未检团队没有选择“一刀切”,而是铺开了一张“分级干预”的网。对3个不同年龄的涉案未成年人给予不同的干预措施:既不能让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小潘和小王觉得“违法无须担责”,也不能让已达刑事责任年龄的大潘失去被挽救的机会。

对小潘和小王,检察官依法向他们的父母送达了督促监护令。在督促监护令送达现场,小王的母亲红了眼眶。她第一次从检察官口中听到“监护权也是法律责任”这句话,愣了很久,说:“我以为只要给他口饭吃,不冻着就行了。”检察官告诉她,孩子需要的远不止这些——需要有人问他今天去了哪里,需要有人告诉他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而不是等到警察找上门才后悔莫及。

紧接着,九龙坡区检察院未检团队联动司法社工、家庭教育指导师与心理咨询师,组建了“一对一”帮教小组。对小潘,他们的帮教重点是行为矫正——小潘从13岁开始抽烟、打架、夜不归宿,作息紊乱、情绪暴躁。帮教社工主动上门,教小潘如何识别愤怒情绪、如何用语言而非拳头表达不满。而对小王的帮教重点则放在了家庭关系修复上。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在家庭教育指导站里,小王和父母迎来了久违的拥抱。

之后,从作息规律到情绪管理,从亲子沟通到职业规划,一场系统性的监护修复工程悄然启动。检察官不再是单纯的公诉人,而成了家庭教育的“督导者”与青春迷航的“引路人”。这正是“预防就是保护”的生动实践:在孩子们滑向深渊之前,用制度的力量拉住他们。

而对已满16周岁的大潘,检察机关则依法以涉嫌抢劫罪提起公诉。在看守所的提讯室里,检察官没有急于开始提讯,而是对他进行了一场长达3个小时的“特殊教育”。

“你以为你年纪小,犯错就可以不用买单了?你以为拳头硬,就能在社会上站稳脚跟了?你挥下去的每一棍,打碎的不只是别人的骨头,还有你父母对你的期待和你自己本该有的未来。”

大潘起初梗着脖子,眼神倔强,嘴里嘟囔着“他多管闲事”。但当检察官将谭军的伤残鉴定报告、医疗费清单以及他正在读初一和小学四年级的子女照片推到大潘面前时,这个16岁少年终于低下了头。

大潘哽咽着说:“我不知道他有小孩……”

检察官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你知道又怎样?不知道又怎样?你挥棍的那一刻,就已经伤害了另一个家庭。但你现在知道了,就要记住这种感觉——这种后悔、愧疚、无地自容的感觉。因为只有记住它,你以后才不会再做同样的事。”

“惩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检察官说,只有通过依法惩处,让大潘在法律的威严面前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担应有的责任,同时在服刑期间接受系统的教育矫治,这才是真正的挽救。

2024年初,法院以抢劫罪、盗窃罪(此前大潘还有盗窃罪行)依法判处大潘有期徒刑三年。判决生效那天,看守所的管教民警转交给大潘一封信。信是检察官亲手写的:“孩子,相信你只是一时迷失。法律有雷霆之威,也有春风之暖。好好改造,学一门手艺,读几本好书。三年不长,未来依然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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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众人抱薪者,岂可冻毙于风雪

3个涉案少年的处置尘埃落定——大潘入狱服刑,小潘和小王接受帮教及训诫教育。但检察官的脚步并未停歇。案件的背面,还有一个摇摇欲坠的家庭。

第一次走进谭军家,孙文静一行红了眼眶。那是一栋老旧的居民楼,没有电梯,楼道灯坏了,扶手锈迹斑斑。谭军家在5楼,他们无法想象谭军是如何拖着受伤的脚上下楼的。推门进去,墙壁斑驳脱落,墙皮卷曲如枯叶;家具陈旧破损,沙发弹簧裸露在外,一张折叠桌上摆着中午剩的一碟咸菜、半碗稀饭。

谭军虚弱地半躺在旧沙发上,腿上还打着固定支架,伤病让他再也无法长时间久坐驾驶,这意味着,他再也回不到出租车司机这个岗位了。

两个孩子成绩优异,哥哥期中考试名列年级第15名,妹妹语文考了98分。墙上贴着妹妹的画,画上是爸爸开出租车的模样,旁边还用铅笔写着:“爸爸最棒!”但画下面,却压着一份学校发来的“困难学生情况登记表”。

谭军告诉检察官,因为实在付不起两个孩子在城里读书、生活的费用,再加上妻子要照顾他,没有余力看顾孩子们,他们打算下学期把孩子们送回老家,让爷爷奶奶照看。这意味着,兄妹俩将被迫离开父母,成为“留守儿童”中的一员。

更刺痛人心的,是网络上的冷言冷语。谭军的事迹被媒体报道后,评论区里竟涌出了这样的声音:“多管闲事”“活该受伤”“出租车司机懂什么见义勇为”“谁让他冲上去的,不出头不就没事了”……恶意如潮水般涌来,谭军一家倍觉心寒。

了解情况后,孙文静的一句话掷地有声:“为众人抱薪者,岂可冻毙于风雪?”

为英雄正名,为善良兜底——这是九龙坡区检察院未检团队必须跨过的另一道关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从来不只是面对“孩子”,也要面对“孩子的家庭”“社会的正义”。保护未成年人,也包括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孩子不因父亲的善举而遭受伤害。

九龙坡区检察院迅速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谭军申请到一笔司法救助金。紧接着,该院未检团队又积极推荐谭军参评“九龙好人”,并全力助推其获评“重庆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2024年2月,谭军的行为被正式认定为见义勇为。同年4月,谭军获评九龙坡区2024年第一季度“九龙好人”。

颁奖那天,谭军拄着拐杖上台,两个孩子在台下使劲鼓掌,手都拍红了。检察官握着两个孩子的手说:“爸爸不是多管闲事,爸爸是当之无愧的英雄。法律和社会,都会记住他的勇敢。”

但荣誉与救助,填不平谭军受伤后给家庭带来的沉重负担,更托不起两个孩子未来的教育成本。谭军本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赔,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刑事被害人能否获得“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长期存在法律适用分歧。一种观点认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仅限于“物质损失”,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检察官与法院沟通时,法官坦言:“这类诉求缺乏明确司法解释支撑,立案难,支持更难。”

面对这一困境,九龙坡区检察院决定:启动支持起诉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在未成年人检察案件中,支持见义勇为的被害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既是对勇敢者的保护,也是对社会正义的伸张。

九龙坡区检察院未检团队调阅全国大量同类判例,梳理学术文献中的法理争议,组织高校教授、资深法官、律师开展多轮专家论证。从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立法本意“全面赔偿原则”,到最高检关于支持起诉的指导性案例,逐条推敲、字字斟酌。最终,他们将一份说理充分、逻辑严密、有理有据的支持起诉意见书递交至法院。

意见书中专门有一段写道:“此案被害人谭军因见义勇为而受伤,其行为应当得到法律的肯定与保护。如因其见义勇为导致家庭陷入困境、子女教育难以为继,将对社会的正义风尚造成严重打击。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有责任也有义务为勇敢者撑腰。”

2024年5月,法槌落下。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判决3名被告人共同赔偿谭军各项损失共计24万元。

宣判那天,谭军紧紧握住检察官的手,粗糙的掌心微微颤抖:“检察官,谢谢你们!有了这笔钱,我的两个娃娃不用回老家读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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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与少年的双向奔赴

办结的文书,本应是案件的句号。但人性的光辉,却在法庭之外悄然绽放。

拿到判决书后,谭军作出了一个让所有人意外的决定:主动提出赔偿款减半执行,并允许3个被告家庭分期支付。他说:“我知道打人的娃娃家里也苦。我受伤是事实,可我不能把3个家庭逼着垮掉。娃儿们还得过日子,路还长。”

谭军“赔偿款减半”的决定通过检察官转达给了正在服刑的大潘。管教民警说,大潘听到这个消息后,在监室里哭了整整一个晚上。第二天,他主动找到管教,说:“我想学点东西,出去后挣钱还给那个叔叔。”

至此,这个案子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和解,而是生命与生命之间的救赎。迷途的少年在惩戒中学会了敬畏,受伤的英雄在苦难中坚守善良,而检察官,成了连接二者的桥梁。

2026年2月,回访谭军时,孙文静问他:“如果再遇到这种事,你还会站出来吗?”

谭军望向身旁正在辅导妹妹功课的大儿子,笑着说:“当然!”

这句掷地有声的“当然”,让所有的付出和坚持有了价值。最高检反复强调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从来不是卷宗里的漂亮数据,而是既能让迷途者知返,也能让抱薪者不寒。

在重庆,渝检护“未”团队不仅是一个名字,更是一种身份认同。他们是未检检察官,是特殊园地里的守“未”者,是法理与人情的摆渡人。该亮剑时,他们寸步不让,以国家公诉人的威严捍卫法律底线;该包容时,他们海纳百川,以司法保护的温度缝合社会裂痕。

结案后,九龙坡区检察院未检团队并没有停止跟踪回访。他们定期了解大潘的改造情况;每个月联系一次小潘和小王的帮教社工,跟进两人的行为矫正进展;每半年回访一次谭军家,问问两个孩子学习怎么样、生活有没有困难。

孙文静说:“真正的‘高质效办案’,不是结案那一刻的高效率,而是贯穿始终的负责任。”

检察官与行凶少年,一方是法治的坚守与温情,一方是青春的迷途与重塑。当法槌落下,微光不灭;当救赎完成,清风自来。

此案正是渝检护“未”团队高质效履职的生动缩影。作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保护工作的标杆,也是检察系统首个荣获“时代楷模”称号的集体,渝检护“未”团队代表以“特殊园丁”的耐心与“司法卫士”的担当,在迷途少年与社会正义之间架起法治桥梁。而从巴山渝水到神州大地,全国检察机关未检团队正共同践行着最高检提出的“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核心命题——既不做机械司法的“冷漠判官”,也不当放任自流的“甩手掌柜”,而是竭尽所能让每一个孩子在法治阳光下向阳而生。

(文中涉案人员除谭军外均为化名。本文有删减,更多内容请关注《方圆》5月下期)

本文杂志原标题:《为迷途者引路,为勇敢者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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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黄莎 肖玲燕设计丨刘岩

记者丨刘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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