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视频
据《DV现场》报道,广州谭女士反映2022年租房期间,就被房东收取1.5元一度的电费,超过法定标准。2023年5月1日《广州市供用电条例》实施后,房东跟她商量修改电费标准,提供了两个方案,第一个是按电费0.85元一度,外加0.65元一度的综合服务费;第二个是上调房租几百元。
谭女士选择了第一种方案,直到两年半后退了租,谭女士觉得这项收费不合理,因为她在这住的两三年里,东西坏了房东都要求她自行处理,没有尽到维护义务,所以她要求房东退款。
对此房东钟女士表示:“我们的房租又没涨她的价,我们只是收取维护费。只是赚了一点辛苦钱而已。为什么她同意了,我还违法了?(电力维护费)没有得退,你要她上法院告我也行。”
那么,“电力维护费”是否合规呢?记者查询了相关文件,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7月29日发布的《电费收费常见问题解答》中特别提到,收管理费等费用或者将电费拆分为电费和管理费两项等,向用电人捆绑收取的几种情形,均涉嫌构成加价。
事后,经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核实,已对该二手房东涉嫌变相加价向租客收取电费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并责令其退还多收费用,该二手房东已同意核算后退还。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