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报(记者 杨宏生)陕西一家民营企业承揽了多个单位建设工程的配套项目,并于2021年完工,累计超6000万元工程款尾款多年难以收回。《人民日报》曝光后,相关清欠部门介入协调,但有关涉事单位仅零星兑付部分无争议欠款,目前未审计的大部分款项尚未结清。这种“挤牙膏”式清欠,再次敲响民企账款清欠不能敷衍了事的警钟。
项目早已竣工,有关单位却以未审计为由拖延付款,于法无据、于理不合。审计是发包单位内部管控流程,不能变成拖欠付款的“挡箭牌”。根据2025年6月施行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一般应当自交付之日起60日内支付款项。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不得在合同未做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备案、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延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清欠主体责任被反复压实,明令杜绝借换届、内部流程、审计滞后等转嫁经营风险。但是一些单位手握甲方优势,漠视契约精神与法定付款义务,把自身管理拖沓的成本转嫁给中小民企。于是,拖延付款、“挤牙膏”式清欠,导致一些民企无力经营甚至破产。
《人民日报》援引清华大学经济学研究所所长戎珂的话说,政府机关、大型央国企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已形成跨区域、跨行业、存量与增量并存的普遍现象,其本质是将市场风险向最脆弱的经营主体转移。
中小民企先天抗风险韧性不足,风险承受能力相对偏弱。不能媒体曝光催一催、有关部门督一督,就象征性地兑付一点,毕竟,零散回款难解民企资金困局。一些民企背负巨额负债、无力续接新项目,产业链连环拖欠便由此形成。民企一旦拿不到工程款,就无力结清相关货款和员工工资等,上下游中小经营主体会接连承压,最终挫伤民间投资信心、侵蚀地方营商环境。
近年来,我国常态化开展清欠专项行动,多部门协同发力,清欠成效显著。清理拖欠民企账款在技术和政策层面均有成熟路径,尾款久拖不决,症结不在不能清,而在不愿主动清。
根治拖欠民企账款顽疾,要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对长期恶意拖欠、滥用审计拖延付款的单位建立“拖欠黑名单”,将清欠成效与部门预算、绩效考核、干部任免挂钩,依法依规追责相关责任人。要优化审计与付款机制,压缩项目审计时限,全面推行“分段验收、分段结算、分段拨付”,无争议款项按合同先行兑付,杜绝以全项目未审计为由拖欠尾款。
此外,要完善拖欠账款投诉处理和信用监督机制,畅通民企低成本维权通道,简化涉拖欠工程款案件立案和司法鉴定流程,并开辟中小微企业欠款诉讼绿色通道,以破解民企维权困境。除了化解存量拖欠外,还要从源头上管控增量拖欠,政府投资项目严格落实资金前置审核,杜绝无预算上马工程,坚决遏制“前清后欠、边清边欠”现象。
现金流是民企的“生命线”。清欠民企账款,切莫敷衍拖延,到期账款一分不能少、一刻不能拖,实打实兑现才是正理。及时清偿拖欠民企账款,既是恪守合同契约的市场底线,更是落实扶持民营经济政策的法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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