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5日讯近日,陕西西安明德启智科技有限公司被曝发生离奇“跑路”事件。5月24日晚,公司突然向全体员工发布“全员放假”通知,暂停所有业务,关闭平台系统,并要求员工即日起放假,工资发放等问题最晚于5月29日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然而,次日清晨员工赶到公司时,发现三个办公室玻璃门全部上锁,电脑、微波炉甚至空调均已搬走,公司内部空空如也。尽管员工纷纷联系公司的领导,可电话不是关机就是“正在通话中”。管理层的突然“失联”,令他们感到费解,而联想到拖欠未发的工资,大家更是郁闷。

据了解,该公司共有200多名员工,被拖欠的工资总额高达数百万元。不少员工已有多月未领到薪水,而公司原本每月25日发工资,这次恰好“踩点”失联。更棘手的是,员工虽在明德启智公司工作,但劳动合同、社保及工资发放却涉及多家第三方公司,有的员工甚至是通过短信签的电子合同,自己手中并无纸质版。这导致员工难以证明与公司有直接劳动关系,维权陷入困境。目前,部分员工已经向辖区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了举报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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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一事件,山东商经律师事务所刘泽凡律师作出专业分析与解读:

首先,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次,若第三方公司与明德启智公司存在关联,则属于混同用工的情况,关联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若明德启智公司存在大量以第三方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缴纳社保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规定,劳动者被多个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交替或者同时用工,劳动者可以请求这些关联单位共同承担支付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责任。这就意味着,员工依旧可以要求实际用工的公司以及所有签过合同、发过工资的关联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后,明德启智公司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之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累计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入罪数额标准,且管理层失联、办公场所一夜搬空,符合司法解释中“逃匿”逃避支付、转移财产的行为特征。需要指出的是,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支付是刑事追诉的前置程序。本案员工已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若监察部门作出责令支付决定后公司仍不支付,即可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闪电新闻记者 张微 实习生 苏璟辉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