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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鲁西新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菏新市监处罚【2026】180号
案件名称:山东菏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高于政府定价收取电费案
主要违法事实:高于政府定价收取电费
处罚种类: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项
违法单位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山东菏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处罚结果: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6.6.1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本局领取非税收入缴款书并到建设银行菏泽铁路支行缴纳罚款,逾期如不缴纳: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救济渠道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涉案产品控制:无
处罚机关:菏泽鲁西新区管理委员会
来源:菏泽鲁西新区管委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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