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内蒙古大雁镇。
一个不到7万人的小镇,四天之内连着失踪了三个女人。
最先被发现的是两具尸体,被塞进编织袋,埋在一座废弃荒村的地窖里,上面砌了一堵用旧砖垒的死墙。
警方刨开那堵墙的时候,法医蹲在旁边,只说了一句话:都是用钢丝绳勒死的,手法一模一样。
而第三具尸体,直到一年后,才从一口枯井里被打捞上来。
凶手一共两个人。主犯叫王旭东。
王旭东那年36岁,刚从监狱放出来不到一年。
1998年他因为抢劫入狱,2011年1月刑满释放。
出狱后没学历、没技术、有前科,找不到正经工作,就开始开黑车。
他脑子里想的不是怎么重新做人,而是怎么在最短的时间内把钱搞到手。
他找的第一个人叫徐长宝,想拉他入伙干抢劫。
徐长宝没干,但后来参与了销赃,分了两千块钱。
王旭东被审讯时第一个就把徐长宝供了出来,不是坦白,是拉个垫背的。
真正跟他一起动手的人,叫赵书全。
这两个人的作案手法极其简单。
王旭东开车,在街上物色独行的女人,假装热情揽客拉人上车。
赵书全藏在后座,等车开到偏僻路段,一个手势打出来,钢丝绳套上去,勒到断气。
抢走现金和首饰,尸体装编织袋,扔废弃地窖,完事。
第一个被杀的女人叫娜日玛,26岁,刚从澡堂出来,在路边等车。
天太冷了,她裹紧大衣缩着脖子。
王旭东把车滑过去,摇下车窗,脸上笑得跟邻家大哥一样——小姑娘,去哪儿啊,我带你。
她犹豫了一下,上了副驾驶。
车开到人烟稀少的地方,王旭东悄悄向后打了个手势。
下一秒,赵书全从后座暴起,钢丝绳勒进她的喉咙。
她挣扎,双手去扯那根钢丝,指甲劈了,手指勒出道道血痕。
濒死的时候,她居然还能摸到口袋里的手机,拨出了最后一通电话,打给了一个朋友。
电话接通,那头没有呼救,没有位置,只有一连串含糊的“啊、啊”声。
那声音听得人骨头缝里发寒。
然后电话挂了,再回拨过去,关机。
朋友后来跟警察说,当时以为是不小心碰到手机误拨了,想着一会儿再打回去就行。
这个“一会儿”,就是永远。
警方查监控,只拍到娜日玛从澡堂出来,之后彻底消失。
第二个失踪的石小丽,50岁。
第三个马淑梅,49岁。
都是普通家庭妇女,身上没什么钱,那天也没穿什么值钱衣服。
就是倒霉,正好在街边独行,正好碰到王旭东出车,正好坐在了那辆副驾驶的位置。
小镇很快传疯了,说有人在街上专门抓穿貂皮的女人,一时间所有女的都不敢单独出门,女学生必须结伴才敢走路,天黑之后街上连个人影都见不着。
警方破案靠的是一条很细的线索:尸体找到了,可被害人的首饰全没了。
一个穷困潦倒的凶手,不会把金项链银手镯留在身边,一定会拿去换钱。
警方顺着这条线,在牙克石一家首饰加工店找到了被害人佩戴过的首饰,调出了销赃人的体貌特征。
画像贴出来之后,很快就确认了其中一个正是王旭东。
他有抢劫前科,近期又从事黑车生意,案发时间没有不在场证明。
警方到他住处搜查,在衣柜一件大衣口袋里翻出了一根30厘米长的钢丝绳。
桌上还放着被害人的手机。
他没法狡辩。
王旭东交代得挺痛快,没怎么抵抗,但审讯时编了一个谎。
他说开车的时候自己一个人动手的。
一个人开车、勒人、抛尸,除非他有四只手。
他咬死不说同伙,直到警方从首饰销赃链条里扒出了赵书全。
赵书全被捕的时候正在睡觉。
警察冲进去的时候他甚至没有挣扎,穿上衣服就跟着走了。
到了审讯室,他供认不讳,把三次作案的过程一五一十全说了。
说到娜日玛那通电话,他说当时其实发现了她在拨号,但她那会儿已经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那个被勒住喉咙的人,在钢丝绳收紧的最后几秒,本能地按下了通话键,可能想说救命,可能想喊妈妈,最后从喉咙里挤出来的,只有别人永远也听不懂的“啊”。
两个凶手最后都被判了死刑。
但整个案子里,最让人后背发凉的不是他们的残忍,而是他们选猎物的方式——
没有任何计划,没有任何预谋,没有跟踪,没有踩点。
就是开车在街上转,看见哪个女人单独走在路边,就停过去,摇下车窗,笑着说一句“天冷,我带你一程”。
然后开到僻静处,一个手势,一条钢丝绳,一条命。
娜日玛只因为上了一辆车,石小丽和马淑梅只因为走了一段路。
她们什么都没做错,只是在一个寒冷的下午或傍晚,刚好站在了那个街角。
而恶,就停在她面前,微笑着替她拉开了车门。
你们有没有在晚上打过黑车,或者做过那种事后想来让你脊背发凉的事?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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