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后,犯罪嫌疑人及家属往往会有两种极端做法:一种是不认罪,死扛到底;另一种是惊慌失措、恨不得立刻签字换一个从宽处理。
然而,在没有搞清楚认罪认罚规则之前,无论哪种做法,都可能让家人错失从轻、减轻的机会,甚至加重刑罚。
2026年4月,两院三部发布了修订后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认罪认罚新规”)。新规对什么是认罪认罚、如何认定、从宽幅度、如何认罪认罚都作了非常详细的规定。
我是济南刑事律师王玉琴,结合我刚研读完的认罪认罚新规和一线刑事辩护经验,把从被抓到判刑这三个阶段如何认罪认罚讲清楚。照着做,能帮你家人争取少判几年、甚至争取不起诉、缓刑。
一、认罪不等于全盘揽责
不少家属有一个错误认知:认罪就是承认所有指控,哪怕有些事实自己没做过。
《认罪认罚新规》第七条明确指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要自愿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对指控的基本内容没有异议,即便对个别事实情节或行为性质提出辩解但表示接受司法机关认定意见的,仍然可以认定为“认罪”。
这一点非常重要,犯罪嫌疑人可以承认核心犯罪事实,也可以对不属实的部分提出异议,这不会影响认罪认罚的适用。
还要注意,如果涉及多个罪名,仅承认其中一罪,全案不适用认罪认罚,但如实供述的部分,检察院可以单独提出从宽建议。
二、认罚的关键在于实际行动
《认罪认罚新规》第八条对“认罚”的界定非常明确:愿意接受处罚,并且在侦查、起诉、审判各阶段通过实际行动体现悔罪态度。
实际行动最直接的证据就是退赃退赔、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取得谅解。
反之,如果表面上表示认罚,背地里却转移财产、串供干扰作证,即便签了具结书,司法机关也会撤销认罪认罚资格,从宽幅度全部归零。
因此,家属应尽快委托律师,查清涉案金额,依法退赃。
三、三个阶段的从宽幅度差异明显
《认罪认罚新规》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主动认罪优于被动认罪,早认罪优于晚认罪,稳定认罪优于不稳定认罪。
从实践看,侦查阶段认罪认罚的从宽幅度最大,审查起诉阶段次之,到了审判阶段才首次认罪的,从宽幅度会明显缩水。
(一)侦查阶段
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明确表示愿意认罪认罚,公安机关应当记录在案并附卷,并在起诉意见书中载明认罪认罚情节、建议适用速裁程序。
认罪认罚也有助于取保候审。
(二)审查起诉阶段
这是认罪认罚的核心环节。《认罪认罚新规》第三十七条规定,检察官在提出量刑建议前应当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律师通过阅卷、梳理全部从轻情节,与检察院沟通具体刑期、是否适用缓刑、罚金数额等。法院一般会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也就是说,案件最终的判决结果在这一阶段基本就确定了,所以在这一阶段积极与检察院沟通,争取一个好的量刑建议,非常重要。
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必须有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在场,内容空白或不符事实的具结书一律拒签。
(三)审判阶段
前期未认罪的,当庭认罪仍可适用认罪认罚,但从宽幅度远低于前两阶段。已经签署具结书后又无正当理由反悔的,原具结书失效,法院将根据查明事实依法判决,不再享受从宽待遇。
四、被害方态度的影响有限
部分家属担心:被害方漫天要价,无法取得谅解,是不是就不能认罪认罚了?
《认罪认罚新规》第二十二条明确回答:不影响。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并愿意积极赔偿,只是因被害方要求明显不合理而未能达成和解的,一般仍可从宽处理。当然,有能力赔偿却拒不赔偿,则会被排除在认罪认罚之外。
五、几类案件慎用认罪认罚
《认罪认罚新规》第十条特别指出,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社会公共利益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严重经济犯罪,邪教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重大黑恶犯罪,以及对情节恶劣以及惯犯、累犯、职业犯,侵害未成年人、老年人、孕妇、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即便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司法机关也会严格把握从宽幅度。
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不能为了争取取保或轻判而违心认罪。这种情况下,聘请专业刑事律师做无罪辩护,才是正确做法。
六、律师提醒
家人被刑事拘留,家属千万不要慌乱表态,而应该在律师的帮助下,准确判断是否认罪、何时认罪、如何认罪。
《认罪认罚新规》对于如何认罪认罚给出了清晰的操作路径,但每一起案件的事实、证据各不相同,具体如何认罪认罚仍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我是王玉琴律师,如您需要帮助,可以私信我。若您认为本文有用,请转发给有需要的人。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