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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以来,简阳市医保局紧密联动市场监管部门,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重拳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专项行动。医保部门通过深挖问题线索,查实相关定点零售药店售卖回流药侵占医保基金。

现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全市定点医药机构

务必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严守医保法规红线

全面规范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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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平泉回春大药房汪辉明药店违规销售回流药品案

案情介绍

2026年3月13日,简阳市医保局在现场检查平泉回春大药房汪辉明药店时,通过药品追溯码核验发现该药店销售药品存在两次医保扫码销售记录。经查,该药店将已医保结算的速效救心丸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再次结算,是销售回流药行为。

政策法规分析

药品完成医保结算后所有权已归属购药群众,不再具备二次医保报销条件。药店回收回流药循再次销售,既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欺诈骗保非法产业链,严重侵害医保基金,又易因回流药品脱管导致药品变质失效,威胁群众用药安全。该机构销售回流的行为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7号)第二十七条不得将已结算的医药费用再次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规定。

处理结果

简阳市医保局根据上述规定和医保服务协议,作出了对该药店予以追回违规资金、处协议违约金、解除医保协议的处理。同时根据《四川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对相关责任人汪某一次性医保支付资格记12分终止医保支付资格

来源 | 简阳市医保局

编辑 | 郑玥岚

责编 | 曹礼芹

审核 | 夏渝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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