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书搬上银幕却拍成另一回事?环球影业1931年的《科学怪人》直接把玛丽·雪莱原著砍掉大半——连结尾都改成好莱坞式大团圆,怪物被击败、男爵顺利结婚,而原著里维克多可是冻死在北极的。但这波操作反而催生了恐怖片史上的双重暴击,续集《科学怪人的新娘》同样成神。

更离谱的是威尔·史密斯2007年的《我是传奇》。理查德·马瑟森1954年的同名小说讲的是主角被吸血鬼捕获后意识到——自己这些年屠杀他们求生的过程中,早已成为怪物口中的传说,这才是书名真意。电影版呢?故事搬到纽约而非洛杉矶,主角从普通人变科学家,吸血鬼变普通丧尸,连“我是传奇”的含义都彻底改掉,变成幸存人类对他的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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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恰恰证明了好莱坞的铁律——观众痛骂“原著更好”时,往往忽略了另一种可能:电影把书里大段内容扔掉、核心设定改写、甚至结局完全反转,最后出来的东西反而成了经典。事实上,看看这些片单就知道,对原著动大手术几乎等于在创造经典的路上踩油门。

问题不在于忠实度,而在于电影能不能自成一体。小说粉丝抓着细节对比的时候,普通观众已经在影院里被完全不同的东西击中了。那些最伟大的改编作品,常常是敢于背叛原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