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材料只要是总统、副总统及其工作人员和顾问在履行宪法、法律或其他职责过程中形成或接收的,都在法律约束范围内。近200年来,美国总统一直可以自行处置自己的档案,甚至可以销毁。
这一局面在20世纪70年代“水门事件”后发生改变。当时,美国国会担心理查德·尼克松会销毁相关记录,以掩盖他本人及其他人针对“水门大厦”内民主党全国委员会总部办公室遭窃案调查,以及其竞选连任活动所采取的应对行动。
1978年,国会通过《总统档案法》,规定总统一旦离任,总统档案的法律保管权将自动移交给美国国家档案和记录管理局。但特朗普政府正推动回到“尼克松之前”的时代。美国司法部法律顾问办公室4月1日发布意见称,《总统档案法》违宪,理由是该法超越了国会权限,扩大了立法部门权力,损害了行政部门在宪法上的独立性和自主性。
两起彼此独立但内容相近的诉讼,正对这一意见提出挑战,要求法院确保《总统档案法》得到遵守。代表历史学家的非营利组织美国历史学会,以及无党派非营利监督机构“美国监督”,提起诉讼,挑战法律顾问办公室的上述意见。
在另一宗案件中,新闻自由基金会和“华盛顿公民责任与道德组织”也起诉特朗普、美国副总统万斯、副总统办公室、白宫、白宫办公厅主任苏茜·怀尔斯等人,要求维护《总统档案法》,并确保遵守该法关于公共所有权、档案保存和信息公开的要求。
今年5月,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法官约翰·D·贝茨发布禁令,裁定白宫办公厅、国家安全委员会、政府效率部服务机构以及总统的所有顾问,都必须全面遵守《总统档案法》。法院下令,所有总统和副总统档案都必须保存。贝茨法官在两案共用的一份意见书中写道,《总统档案法》很可能符合宪法。裁决写道:“总统无权无视有效法律。”
美国历史学会执行主任萨拉·魏克塞尔博士表示,这项裁决再次确认,总统档案属于美国人民,而不属于任何个人。
“美国监督”执行主任乔玛·丘库表示,特朗普政府“试图抛弃长期存在的联邦总统档案法律,并以一种主要依赖总统个人裁量和公众信任的制度取而代之”,这带来了“严重危险”。她说:“这起案件从来都不只是档案管理问题。它关乎总统是否可以把政府记录当作私人财产——由他自己决定哪些内容会被保存,哪些会被公开,哪些又可以被直接销毁。”
“法院的裁决有助于确保,总统任期的历史记录归美国人民所有,而不是归白宫所有。”她还表示:“这一裁决重申了一项基本的民主原则:总统不能单方面决定历史会记住什么,公众永远看不到什么。”
这并不是特朗普第一次试图绕开长期形成的档案保存惯例。在其第一个总统任期结束后,美国国家档案和记录管理局从他位于佛罗里达州的海湖庄园追回了15箱被不当带离白宫的档案。
声明称:“很明显,特朗普政府希望把美国带回‘水门事件’之前的现状——那时,总统及白宫公务行为的记录被视为总统的私人财产,他可以随意销毁、出售,或对公众隐瞒——但现实并非如此。”白宫在发给员工的一封电子邮件中表示,打算对此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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