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里的花彩香,一个风里来雨里去摆凉皮摊的女人,一辈子没享过一天福,把命都拼给了儿子。结果呢?掏光一辈子攒的8万养老钱给儿子买了房,房产证刚到手,自己就被亲儿子和亲儿媳,从家里赶去住招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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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个结局,从花彩香决定用“赎罪”的方式养儿子的那天起,就已经写好了。

她不是败给了不孝子,是败给了自己无底线的付出和一辈子解不开的愧疚。

花彩香这个人,其实特别厉害。年轻时候敢爱敢恨,为了唱秦腔的梦想,敢果断离婚;后来摆凉皮摊谋生,谁要是敢欺负她、占她便宜,她能拍着桌子跟人吵到底,半分亏都不吃。

可就是这么一个在外人眼里泼辣又不好惹的女人,一见到儿子张浩,瞬间就软成了泥。

因为离婚时没能把儿子带在身边,花彩香心里扎了一根一辈子拔不掉的刺。她总觉得,是自己对不起儿子,没能给他一个完整的家。

这份愧疚,变成了她后半生唯一的执念。

为了弥补儿子,她起早贪黑卖凉皮,一分钱掰成八瓣花,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挣的每一分钱都寄回了老家。后来前夫要走,她二话不说把儿子接到长安,母子俩挤在小出租屋里,她一个人打两份工,也要给儿子最好的生活。

别人养孩子,是教他独立、教他担当;花彩香养儿子,是把他当祖宗供着,替他扛下了所有的风雨。

儿子高三,她直接关了赖以生存的凉皮摊,全职在家伺候他吃喝拉撒,连袜子都不让他洗一只。儿子毕业找不到好工作,她托关系、送礼钱,跑断了腿。儿子要结婚买房,一分钱存款都没有,她眼睛都不眨,拿出了自己攒了一辈子的8万块钱。

这8万块,不是大风刮来的。是她三伏天在太阳底下烤着、三九天在寒风里冻着,一碗一碗凉皮卖出来的血汗钱,是她原本打算用来养老保命的钱。

可她觉得,只要儿子能幸福,一切都值。

最让我脊背发凉的,是看房时的那个细节。

儿媳当时还挺高兴,指着次卧说:“这个房间大,以后就给妈住。”结果张浩立马偷偷拉了她一把,使劲使眼色,让她别再说了。

他怕什么?他根本不是怕花彩香听了伤心,他是怕花彩香听了以后,觉得反正有自己的房间,就不肯痛快掏钱了。在他眼里,亲妈就是个还没榨干的提款机,只要钱没到手,就得先哄着。

果然,等房款交完、房产证拿到手,儿子儿媳的脸,说变就变。

儿媳说自己怀孕了,亲妈要来照顾月子,还要把弟弟也接过来住。那花彩香住哪儿呢?张浩轻描淡写地说:“妈,我先给你在招待所开个房间,你先凑活住几天。”

花彩香出钱买的房子,丈母娘和小舅子住得舒舒服服,亲妈却只能住招待所。

看到这一幕,我真的替花彩香感到不值。她一辈子的要强、一辈子的付出、一辈子的愧疚,最后都变成了扎向自己的刀子。

很多人说,都是儿媳挑唆的,是扶贫式婚姻害了她。

这话有道理,但不是根本原因。就算没有这个儿媳,也会有下一个。因为张浩骨子里的自私和凉薄,是花彩香几十年如一日惯出来的。

他从小就习惯了母亲的无条件付出,习惯了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在他的认知里,母亲为他做任何事都是天经地义的。母亲的感受不重要,母亲的养老不重要,只要他自己过得好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