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欧盟委员会对谷歌开出29亿5000万欧元(约5000亿日元)的罚单,认定其在广告技术市场存在垄断行为。但这份处罚决定里还埋藏着一个关键表述:因反竞争行为受损的个人或企业,有权向成员国法院提起索赔诉讼——而且,欧盟的罚款不会抵扣这些赔偿金额。
这个信号被欧洲出版社迅速捕捉。来自捷克、爱沙尼亚、法国、匈牙利、芬兰、荷兰、波兰、瑞典八个国家的20多家出版社联合行动,向谷歌提起总金额达6亿4000万欧元(约1180亿日元)的诉讼。他们主张的核心逻辑很直接:如果没有谷歌人为制造的低竞争市场环境,广告收入本该更高,广告技术服务费本该更低。
回溯时间线,2023年6月欧盟委员会就曾向谷歌发出警告,指出其在广告技术领域扭曲竞争、违反反垄断规则。谷歌当时提出出售部分广告技术业务的方案,但遭到否决。最终在2025年9月5日,欧盟委员会明确认定:谷歌通过DFP在发布商广告服务器市场占据支配地位,同时通过Google Ads和DV360在开放网络程序化广告购买工具市场拥有主导地位,两个市场覆盖整个欧洲经济区。
此次联合诉讼获得了位于布拉格的诉讼融资公司LitFin的资金支持。按照协议,如果败诉,LitFin承担费用;如果胜诉,则从赔偿金中获得约定分成。LitFin首席运营官马特伊·帕尔多解释了这个模式的价值:通过集体诉讼实现规模经济效应,让欧洲各地的小型出版商也能拥有对抗谷歌这种资金雄厚对手的能力,否则单独起诉几乎不可行。
值得注意的是,谷歌广告业务面临的垄断指控并非仅限于欧洲。美国司法部在2025年5月已提出拆分谷歌主要广告相关业务的方案,认定其在广告技术市场非法获取并维持了垄断地位。随后在2026年1月,美国出版商也发起诉讼,指控谷歌的广告技术“具有欺骗性和操纵性”。谷歌对此的回应是:广告主和发布商拥有众多选择,选择谷歌工具是因为其效果更好、价格合理、易于使用。但据相关报道显示,美国方面的判决很可能在2026年内做出。
从欧盟近30亿欧元的罚款,到欧洲出版社联合索赔超6亿欧元,再到美国司法部的拆分提案——谷歌广告技术帝国的地基正在多个方向同时承受压力。而欧盟委员会在处罚决定中明确赋予受损方的追偿权利,或许将成为更多出版商走向法庭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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