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二手平台美滋滋下单的“品牌内购折扣”卫衣,有没有想过——它可能是窃贼刚从实体店里偷来的?这不是电影剧本,而是静安区检察院日前办理的一起真实案件。
日前,经静安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被告人王某某依法提起公诉,静安区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事情要从2025年9月说起。当时,某服装门店工作人员清点库存,发现7件不同款式的衣物不翼而飞,损失两千余元。调出监控一看,一名男子趁店员忙碌、防备松懈,没结账就把衣服悄悄带出了门。门店立即报警,警方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
更让人意外的是,这根本不是他第一次下手。用同样的手法,王某某辗转多家品牌门店“扫货”,而所有偷来的衣物,最终都通过二手平台转卖牟利。侦查人员在他住处将其抓获时,还当场查获一件还没来得及卖出的被盗衣物。
2025年12月,案件移送静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仔细阅卷、依法讯问,王某某的作案套路才完整浮出水面——原来,他因为手头拮据,看到别人在二手平台卖品牌内购衣物,便动起了歪脑筋。他在闲鱼上注册账号,挂出“内购7折”某品牌衣物的链接,实际上自己根本没有正规进货渠道。一旦有买家下单,他就直奔对应品牌门店,精准盗窃买家指定款式的衣物,随后打包发快递,完成这桩“空手套白狼”的交易。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王某某起初还心存侥幸,用“记不清了”来回避盗窃次数和金额,企图蒙混过关。承办检察官没有含糊,立刻建议侦查机关补充侦查,重点调取他在二手平台的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客观证据,一点一点还原他的盗窃轨迹。最终查实:王某某先后盗窃商品共计25件,涉案总价值达人民币8000余元。
案发后,王某某的家属主动退赔了全部涉案款项,总算帮被害人挽回了经济损失。检察官审查后认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构成盗窃罪。2025年底,静安区检察院依法对他提起公诉。庭审中,王某某终于认罪认罚,日前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
原标题:《惊!男子闲鱼“接单”偷品牌服装:客户要什么,他就去店里偷什么》
栏目编辑:顾莹颖
本文作者:新民晚报 郭剑烽 通讯员 阮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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