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真的不想活了。”
一句在家庭琐事中的情绪宣泄,成了一名重庆母亲长达数年、至今仍未走出的噩梦。
从2021年到2024年,重庆女子潘红英因家庭矛盾和情感压力,先后两次被强制送入精神卫生中心收治,累计长达161天。在此期间,她被没收手机,被脱掉外衣锁在病房,所有的辩解都被说成是“精神病发作”。出院后,她拼命想证明自己没病:司法鉴定和多家三甲医院检查结果均显示其无明显精神障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然而,因之前的诊断记录,她的信息至今仍被录入卫健委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系统中,无法移除。
一个人,该如何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为了摘掉这顶“帽子”,潘红英将所属街道和派出所告上了法庭。
失眠变噩梦,“不想活了”成收治理由
时间回到2021年。
潘红英的感情陷入僵局,伴侣梁某突然失联长达八个月。照顾年幼孩子的重担、家庭全部开支压力,悉数压在她一人身上。为改善严重失眠问题,她主动前往离家仅30余米的渝中区精神卫生中心睡眠科进行咨询。
在与医生沟通时,她向医生倾诉孩子哭闹、生活压力太大,情绪失控下脱口而出:“有时候真的不想活了。”这句话,被接诊医生定性为“存在自杀及伤子风险”,迅速通报辖区街道。
潘红英事后回忆,医院最初提出让她住院治疗,她明确表示拒绝,仅希望开些安眠药。几天后,医生让她去复查,“如果无异常即可停药”。当她前往医院复诊时,却被工作人员强行带入住院部病区——手机、身份证、家门钥匙、银行卡等全部随身物品被当场没收。这次强制收治,持续了35天。
住院期间,她无数次向医护人员申辩自己没有精神疾病,家中年幼的孩子无人照料,迫切需要回家。然而,“所有的辩解,都被医护人员认定为精神病发作的典型表现,不仅不被采信,反而招致更严格的管控。”在孤立无援中,她借助其他患者的手机对外求救,才终于得以出院。
事后核查发现:此次强制收治既未经过潘红英本人同意,也未依法通知其法定监护人。街道工作人员在不具备监护资格、未获授权的情况下,越权代签了监护人相关文书。
离婚索要伙食费,又被关了126天
2024年,潘红英与梁某的婚姻走到尽头,双方因离婚、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矛盾升级。当年4月15日,潘红英带着孩子找到梁某,索要孩子在校期间必需的伙食费,引发争执,梁某前往大溪沟派出所。
庭审提交的证据显示,梁某最初在派出所陈述的只是日常矛盾、家庭琐事,后续却改口称潘红英手持榔头追打自己。当日下午3时许,十余名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与警务人员一同进入潘红英的住所,将她带往渝中区精神卫生中心。
这一次,潘红英被强制收治126天。长期的封闭关押、对孩子的牵挂与愧疚,让她曾以绝食三天进行抗争。医院向梁某发短信,告知患者存在自杀风险,若发生意外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最终,潘红英说服梁某配合办理了出院手续,于2024年8月19日离开医院。
叠加此前的35天,潘红英在精神病院封闭被关押的时长,累计161天。
司法鉴定无精神障碍,却无法“摘帽”
出院后,潘红英害怕再被送回,带女儿前往外地躲避了三个月。确认暂无风险后,才鼓起勇气返回重庆,踏上自证清白的维权之路。
2025年5月,重庆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意见:潘红英无明显精神障碍,无智力减退,被评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此后,她又先后前往多家三甲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接受精神状态测评。所有报告均一致明确:她没有任何精神疾病,精神状态、认知行为、心理状态均正常。
然而,第二次强制治疗后,潘红英的个人信息被录入了重庆卫健委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系统。她多次申请移除,渝中区卫健委书面答复称:上报流程符合规定,因此无法移除。
这意味着,即便手握司法鉴定和多份权威诊断证明,她仍然需要最初诊治的医院承认“弄错了”,才能修改系统记录。“这是让我自己证明自己没病,也得让最初诊治我的医院证明他们弄错了才行。” 潘红英无奈地说。
为何还要继续上诉?
2025年8月,潘红英将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大溪沟街道办事处、大溪沟派出所告上法庭,请求确认强制医疗行为违法。
法院在一审中认为,公安机关结合潘红英2021年曾被诊断“待分类的精神障碍”的病史,认定其存在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联合街道办及梁某将其送医符合《精神卫生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最终,一审判决驳回了潘红英的全部诉讼请求。
潘红英在判决中指出,“持榔头追打、追逐梁某的事情没有任何证据,全案卷宗也没有任何梁某报警记录、接警材料。”同时,一审判决对她提交的司法鉴定报告、医院违规收治等证据均未予采纳。
目前,潘红英已正式提起上诉。
“我现在只希望能早日恢复正常的生活。”
一场本可以向医生寻求帮助的失眠咨询,到头来让她被反复关上数百天;一本本证明她无病的诊断书,至今换不来一纸“摘帽”的证明。对一个没有精神疾病的女性来说,那顶摘不掉的“帽子”,远比当初一句失控的气话,更让人窒息。
最后,想说一句:感受到一个普通人深深的无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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