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6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通报,知名化妆师岳晓琳因偷税被依法查处。岳晓琳在娱乐圈内拥有较高知名度,其服务对象包括钟丽缇、宁静、任达华、唐艺昕、车晓等多位艺人,并曾在综艺《乘风破浪的姐姐》中为龚琳娜设计舞台造型。此次通报的核心在于其行业地位与实际纳税情况之间的巨大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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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调查显示,2021年至2023年期间,岳晓琳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的综合所得仅为25.15万元,三年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0.11万元(即1100元)。然而,税务机关查证,其同期通过讲授美容课程、提供化妆服务取得的劳务报酬实际高达92.49万元,另通过某平台取得的推广服务及提现收入为9.59万元。这两项查证收入合计超过102万元,远高于其申报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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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隐匿劳务报酬,岳晓琳还存在另一项涉税问题。她曾向某投资企业借款,但多年未归还且未用于生产经营。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借款,在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应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需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经核定,岳晓琳需就此项“视同分红”补缴个人所得税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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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作出处理,追缴其少缴的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各项合计49.32万元。通报明确指出,相关款项已全部追缴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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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曝光后,有网友讨论认为,这种“靠个人账户走账”隐匿收入的手法较为低级,在当前税务大数据监管环境下已难以隐藏。有媒体称,业内人士表示娱乐圈、时尚圈的高收入群体应加强税法学习。此事也清晰表明,无论个人在行业内名气多大,其行为都必须遵守法律的刚性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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