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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曰语云(ID:Lzkj328)|出品
【重要讲话】: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
“要坚持严格执法,弘扬真善美、打击假恶丑。要坚持公正司法,发挥司法断案惩恶扬善功能。”
“要依法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失德行为的整治。”
“让败德违法者受到惩治、付出代价。”
重庆何某某起诉媒体侵犯名誉权一案,在二审主审法官、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全国优秀法官”赵志强的主导下,媒体一方全部败诉。(点击查看:《重庆赵志强法官,我们来复盘一下您是如何枉法裁判的》)
这起案件,披着法律的外衣,却违背了立法宗旨,背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异化为枉法裁判的"通行证",堪称一起任性妄为的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本案一审期间,何某某在法庭辩论终结后13天申请回避,渝北区法院违法批准,导致审判组织不合法,最终作出枉法裁判。
到了二审阶段,主审法官赵志强本应依法认定一审的审判组织违法,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但其不但不予纠正,还违法剥夺了我的知情权和申请回避的权利,自始至终未向我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在宾曰语云向法庭提交的18组证据中,证据五(2018年,何某某岳父李某某通过新浪微博并向重庆市检察院纪检处实名控告女检察官王某某与何某某通奸生子)和证据六淫乱光碟(2018年6月,李某获得一份女检察官王某某与何某某在卧室的对话录音证据,录音证明两人还育有一子,李某与其父曾向重庆市纪委、重庆市检察院纪检处、重庆市两江新区公安局金山派出所多次控告二人涉嫌重婚罪,并申请王某某与何某某之子进行亲子鉴定),被赵志强法官有意隐藏,在二审判决书里只字未提。
将淫乱光碟故意隐瞒,将一审法院依法制作的指控何某某涉嫌强奸的调查笔录故意隐瞒,将江北区法院公开审理、公开判决、公开谴责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而且不符合道德规范”这一事实,故意歪曲为"与公共利益无涉""属个人隐私"——这就是“审判业务标兵”、“全国优秀法官”赵志强的真实案例。
最高法《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对于裁判结果有价值引领导向、行为规范意义的案件,法官应当强化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切实发挥司法裁判在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中的规范、评价、教育、引领等功能,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人民群众期盼人民法院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明辨是非、惩恶扬善,让遵纪守法者扬眉吐气,让违法失德者寸步难行。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强调,要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民生案。“如我在诉”就是将心比心,就是换位思考,就是要在司法裁判中坚持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绝不是让司法裁判沦为失德权贵的“遮羞布”与“保护伞”,更不是让司法成为破坏法治中国建设的“帮凶”。
赵志强法官,我提交给法庭的那张女检察官淫乱生子的光碟证据,您认真听了吗?如果认真听了,为什么隐瞒证据?
我当庭举报的渝北区法院自证何某某涉嫌犯罪的那些笔录,您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将刑案线索向检察、公安机关移交了?如果没移交,又不回复,是否有包庇之嫌?(作者:宾语)(宾曰语云微信公众号:lzkj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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