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警方开展全面收网行动,成功破获一起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抓获包括主犯唐某南在内的40余名犯罪嫌疑人。唐某南此前曾因另一起涉案近38亿元的特大传销案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刑满释放后再次重操旧业。目前该案已经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根据警方通报,这起案件的涉案主体为无界公司,唐某南等人打着“帮助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幌子,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会员。截至案发,该公司共收取会员缴纳的所谓技术服务费超过10亿元人民币,发展会员多达32万余人,传销层级最高达到45层。经查实,涉案资金中超过60%被用于传销返利发放,其余部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运营以及犯罪团伙成员的个人挥霍。
警方调查显示,这一骗局有着清晰的传销运作模式。首先是变相收取入门费,参与者必须缴纳费用才能成为会员,费用从7000元到数万元不等,其中V4级别会员最低缴纳7000元,可获得一个小程序;V6级别会员缴纳7万元,可获得一个独立APP,且技术服务费没有上限,缴纳金额越高,对应的会员级别也就越高。
其次是强制实行推荐制,新会员加入必须有上级会员推荐,公司将这种行为称为“链接”,以此构建起上下线的发展体系。
在利益分配上,该公司设置了三层以上的层级返利机制,只有基于推荐关系发展下线才能获得所谓的“创业扶持奖励”。例如A推荐B,B再推荐C,那么A和B都可以从C缴纳的费用中获得相应返利,返利比例会根据缴费金额和发展下线的人数动态调整。
主犯唐某南有着明确的传销犯罪前科。2007年,他与他人共同注册成立江西精彩生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2008年推出“太平洋直购官方网”,同样以电子商务为名实施传销活动,要求参与者购买商品或交纳保证金才能获得加入资格,并以发展下线拿返利为诱饵,该案涉案金额近38亿元。2014年,唐某南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刑满释放后,唐某南不仅没有悔改,反而将此前的犯罪经历当作所谓的经验,公开声称自己通过上一次案件不断改善模式、研究法律法规政策,让新的骗局更加隐蔽。
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且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唐某南的行为完全符合一般累犯的认定条件。同时,本案涉案金额超10亿元、层级达45层、受害人数超30万,属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中情节严重的情形。
截至2026年6月8日,该案的相关审理工作正在法院有序进行中。
无论传销活动如何包装,只要存在要求缴纳入门费、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主要依据的特征,就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以上是综合各方公开信息,由作者整理的事件全部内容。本文仅为事实陈述,无不良引导,仅以作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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