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震慑作用,切实防范化解特种设备安全风险,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梳理今年度查处案件,集中曝光五起特种设备违法典型案例,督促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严守安全底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案例一
彩塘镇某幼儿园使用未经检验的杂物电梯(“餐梯”)
基本案情:1月8日,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彩塘镇某幼儿园食堂使用杂物电梯(“餐梯”)运送餐食,该“餐梯”未检验合格,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立案查处,并对涉案“餐梯”予以查封。
警示提醒:餐梯广泛应用于食堂、餐饮场所,部分单位误以为仅载货无载人便无需安全管理。餐梯属于特种设备,须由资质单位生产安装,经检验合格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委托专业机构定期维保,避免因安全装置失效引发剪切、挤压事故。
案例二
庵埠镇某食品厂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锅炉
基本案情:1月26日,执法人员对庵埠镇某食品厂进行检查,发现该食品厂现场使用的锅炉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2t/h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立案查处,并对涉案锅炉予以查封。
警示意义:淘汰类锅炉存在安全隐患、污染大、能耗高,国家明令禁止继续使用,各企业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加快推进淘汰类锅炉更新改造。锅炉作为工业动力“心脏”,须由资质的单位生产、安装,并经检验合格后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同时依法开展锅炉水处理和节能减排,保障生产安全和低碳高效,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锅炉。
案例三
庵埠镇某食品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夹层锅
基本案情:1月28日,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庵埠镇某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现场使用一台夹层锅熬煮糖浆,该夹层锅未经检验合格,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立案查处,并对涉案夹层锅予以查封。
警示意义:夹层锅是压力容器,属于特种设备,广泛运用于食品厂。夹层锅未经检验合格,甚至压力表、安全阀等保护装置缺失或失效,极易发生高温蒸汽泄漏导致烫伤伤亡事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生产、安装,并经检验合格后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定期对压力表、安全阀进行检定校准。
案例四
凤塘镇某货运站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
基本案情:4月1日,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凤塘镇某某货运站进行检查,发现该货运站现场使用一台叉车装卸货物,该叉车未经检验合格,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立案查处,并对涉案叉车予以查封。
警示意义:叉车使用环境复杂多变、司机能力参差不齐,甚至违规在公共道路行驶作业,极易发生倾轧、碾压、碰撞等伤亡事故和交通事故。叉车须经检验合格后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司机须经考核合格并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N1)》,严禁无证驾驶、超速驾驶、出厂上路等违规行为,日常使用要留意盲区、低速慢行,系好安全带。
案例五
彩塘镇某公寓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
基本案情:4月29日,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彩塘镇某某公寓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寓现场一台电梯通电使用中,该电梯未经检验合格,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立案查处,并对涉案电梯予以查封。
警示意义:电梯是使用最广泛、与群众最息息相关的特种设备,特别是小区、酒店、公寓、商超、学校、工厂等场所的电梯使用频率高,未经检验合格或缺乏正常维护保养,极易发生冲顶、蹲底、剪切、挤压等伤亡事故,须依法接受检验检测并按时按质开展维护保养,保障电梯平稳运行。
全区各特种设备相关单位要以案为鉴,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补齐安全管理短板,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设备使用、检验、维保和作业人员管理等各环节工作。潮安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全力守护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潮安区融媒体中心
本期编辑:邱咏
执行编辑:陈晓婉
编 审:刘俊雄
来 源: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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