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北京中闻(信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施洪辉。实务中,很多普通民众因不懂法律陷阱,为办理贷款轻信他人,不慎出借银行卡,意外卷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不仅面临刑事追责,还可能丢失工作、留下案底。今天就和大家分享我亲自承办的一起典型帮信罪不起诉案件,提醒大家警惕贷款办卡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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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轻信贷款代办,不慎卷入刑事风险

本案当事人范某是一名国企在职人员,个人征信良好,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2023年6月至8月,范某因个人资金周转需求,计划办理银行贷款,但自身银行流水不足,不符合贷款审批条件。情急之下,他在网络平台添加了一名自称信用社信贷经理的陌生人员X某。

X某谎称可帮忙包装银行流水、代办贷款,以流水不达标无法放款为由,诱导范某将个人银行卡邮寄至所谓信用社地址,并索要了银行卡密码。毫无防备的范某全程只为顺利办理贷款,轻信对方说辞并配合操作。后续该银行卡陆续流入资金高达97万元,察觉异常后,范某立即联系X某核实,却发现已被对方拉黑,这才意识到自己遭遇诈骗。

2023年8月,公安机关依法联系范某配合调查。万幸的是,范某法律意识较强,全程完整保留了与X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清晰佐证自己是被骗参与,并非刻意协助他人犯罪。凭借完整证据,公安机关为其办理取保候审。同年11月,该案移送信阳市某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面临刑事追责风险,一旦定罪,范某将直接失去国企工作,终身留存案底

辩护核心:锁定“主观不明知”,夯实不起诉依据

接手案件后,我精准梳理案件核心争议焦点:帮信罪定罪的关键是行为人主观明知他人实施网络犯罪仍提供帮助。结合最新司法实务规则,单纯出借银行卡、涉案流水,不能直接推定主观明知,被欺骗、诱导参与的情形可依法排除犯罪故意。

本案中,我们重点向公诉机关提交三大核心辩护依据:一是当事人全程留存的完整聊天记录,完整还原被骗办贷款、被动出借银行卡的全过程;二是当事人无任何违法获利,全程未参与资金操作、转账取现,无主动犯罪行为;三是当事人主动到案属于自首,系初犯、偶犯,一贯表现良好,主观恶性极小,社会危害性极低。同时结合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政策,提交专项不起诉辩护意见,全力为当事人争取从宽处理。

件结果与普法启示

经充分沟通辩护,检察机关综合全案事实、证据及当事人情节,最终对范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虽未达成法定不起诉,但已是本案最优结果,彻底免除了当事人的刑事处罚,成功保住其国企正式工作,避免了案底对个人、家庭及未来发展的终身影响,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在此提醒大家:切勿轻信网络“包装流水、代办贷款”等说辞,绝对不要出借、出租、出售个人银行卡、电话卡。一旦不慎卷入相关案件,务必完整留存聊天、转账等全部证据,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律师介入,精准辩护,最大程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