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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聚焦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三甲大医院同病同付,医保政策精准破局,有助于破解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现实困境。
在分级诊疗推进过程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面临两大现实困境:一是留不住患者,业务量不足;二是服务供给单一,药品不全。医保基金配置是破解上述困境的重要发力点。《意见》提出,健全总额动态调整机制,年度新增医保基金可适当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稳定基层发展预期。对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管理,统筹区域内参保人员本地门诊、住院及合规异地就医相关医疗支出。县域医共体若是通过规范运营管理、加强疾病预防管控等举措节省费用,结余的医保基金可由其自行留存支配。这样,县域医共体更有动力引导患者就近诊疗、重视前期疾病防控,从被动控制支出转为主动合理诊疗。
总额管理好比定下医疗费用的整体框架,支付方式改革便是合理分配这份医疗资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大医院同病同支付,是破解基层就医困境、引导居民就近看病的关键一招。《意见》要求,科学论证遴选适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治的病种,加快实现以省为单位统一规范基层病种范围。针对适宜在基层医治的常见病、慢性病,在医保统筹区域内,不同级别医院实行相同病种统一支付标准。
以阑尾炎手术为例。过去,患者在乡镇卫生院接受阑尾炎微创手术,医保支付标准低于市级三甲医院。因此,患者更愿意选择去市级三甲医院进行手术。实行同病同付政策后,阑尾炎微创手术在三甲医院与乡镇卫生院执行统一的医保基金结算标准。同时配套差异化报销待遇,维持基层更高报销比例,适度拉开上下级医院报销差距。乡镇卫生院诊疗收益得到保障,患者选择基层就诊自付金额更少、出行距离更近,自然更愿意选择就近就医。同时,这也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了专属扶持,提升了其收治常见病、慢性病患者的积极性。这些改革举措有效破除了分级诊疗落地的障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出的优势之一是贴近居民、业务办理方便快捷。《意见》依托这一优势,针对服务定价类目、医保支付方式,推出了诸多贴心细致的调整。比如,政策明确上门服务的收费标准可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仅需向医保监管部门完成备案即可,这为家庭病床、上门护理等服务留下了灵活定价的空间。《意见》还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增线上问诊、安宁疗护等服务内容,使其医疗卫生服务品类更全面。
药品保障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过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使用的药品种类有限,药品目录没有统一标准,居民经常遇到能顺利就诊却买不到所需药品的难题。以高血压患者为例,乡镇卫生院缺少部分长效降压药,患者只能定期前往县城购药,增加就医负担。《意见》指出,健全县、乡、村用药衔接联动机制,加快建设医共体中心药房,实现县乡村药品规范流转、用药目录精准统一。对于县级医院能开具的药品,村级卫生室也可以正常调配,居民不用再为了取药而专门去大医院。《意见》还提出要加快推进“医保药品云平台”建设,让居民能实时查询急需药品的存量和配送进度。
政策要真正发挥作用,离不开基层落地环节的顺畅推进。新政策推行,往往先从试点起步,同时还要结合各地实际灵活调整。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是短期就能完成的事。结合多地县域医保改革试点落地成效,医保改革应当转变以往控费思路,适度上调县域医共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医保总额额度,配套建设医共体中心药房,补齐基层用药短板,多措并举引导资源下沉,激活基层首诊活力,稳步推进分级诊疗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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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广西医科大学 韦凯珍
编辑:张漠 于洋
校对:马杨
审核:秦明睿 徐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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