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单位:宝安区住建局
“排了快7年的公租房,没想到竟是一间前租客刚过世不久的房子。”近日,市民陈先生(化名)向南都反映,今年4月,自己在宝安区华强城市花园选定一套公租房,办理入住手续后才得知屋内曾有独居老人离世,而选房全过程中,住建部门与物业均未明确告知具体信息。对此,宝安区住建局表示,现有政策未要求公示前租户病故相关信息,房屋经核验符合入住标准。
入住手续办结 抄表时意外揭开隐情
陈先生为宝安区户籍居民,今年4月,他参与宝安区华强城市花园腾退房源的公租房配租,选中一套约38平方米的一房一厅户型,并于5月19日办结所有入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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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就在物业工作人员陪同上门抄录水电表读数时,他意外得知实情。“之前工作人员提到其中一户有老人离世,但走到我这套门口才改口说记错了,确认出事的正是我选中的这套房。”据工作人员介绍,该房屋前租客为一位独居老人,家属因联系不上老人而求助物业,工作人员上门时才发现老人已离世多天。
得知情况后,陈先生当即暂停入住,并向宝安区住建局提出更换房源的请求。他表示:“在二手房或普通租房交易中,类似情况通常会被提前告知。公租房作为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更应做到信息透明。”
排队七年无奈弃选
据公开资料显示,今年3月,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1936套,面向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人进行配租。其中,华强城市花园为腾退再次配租房源,共放出1房(约38平米)8套和2房(约67平米)5套,认租时间为4月1日至4月17日,选房签约阶段安排在5月,认租家庭按照批次及排位顺序依次选择意向房源,房源选完即止。
陈先生表示,起初住建局方面明确表示房屋不影响居住,既不同意换房,也告知其若自愿退房,将退出公租房轮候库,多年排队积攒的排名将直接作废。经多次沟通,双方“各退一步”,住建局最终同意为其办理退房,并保留原有轮候资格。陈先生只能等待下一次公租房配租机会。
尽管问题得到解决,陈先生仍感到无奈与气愤:“耗费近七年排队,最终只能无奈放弃房源,白白浪费了一次机会。”他希望相关部门能补齐管理短板,主动公示房源的特殊情况,避免其他轮候市民遭遇同类问题。
部门回应:政策未要求公示前租客信息
针对此事,宝安区住建局表示,该房源前租客为独居老人,因自身基础疾病引发自然病故。
据介绍,在家属为其办理退房手续后,宝安区住建局已联合物业公司从两方面对该房屋进行核验。一是安全方面,墙体无裂缝、无漏水或渗水等情形;二是基础设施方面,水、电、燃气等线路正常,门、窗、柜等基础设施正常使用,确保房屋达到入住条件后,纳入公租房房源对外配租。
对于为何未提前公示房屋相关情况,宝安区住建局援引政策解释: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公租房配租公示内容仅包含房源位置、户型、面积、租金等房屋物理属性信息。因此,主管部门、物业公司等无相关政策规定需公示前承租人病故等个人信息。
制度未明确处,不妨多一份换位思考
轮候7年、满怀期待的市民,最终却因选到前租客离世的房屋而无奈弃选,这种落差令人唏嘘。
从政策角度看,宝安区住建局严格依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办事,仅公示物理属性信息,确实无违规之处。但从人性化服务角度,这种“符合标准”却忽视了承租人的心理感受。房屋不仅是物理空间,更承载着居住者的情感安宁。在普通租房市场中,这类信息通常需主动告知,公租房作为保障性住房,不妨借鉴这一理念。制度未明确处,多一份换位思考,对于可能影响居住意愿的特殊历史信息,以适当方式提前告知,让轮候家庭在知情前提下自主选择。如此,既合规,也更暖心。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吴春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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