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5 月 26 日晚,山东聊城街头,张某和朋友路过路口时,撞见一名中年男子连续脚踹坐在地上的未成年女儿,头部、腹部连挨多脚。他们上前制止,此后却领到了一张故意伤害罪判决书。2025 年 11 月,一审判决认定张某两次抱摔男子致其轻伤二级,构成故意伤害罪。这起看似普通的见义勇为,却在司法认定上掀起巨大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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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家教,是家暴

案发时张某和朋友赶到前,男子已经多次踹打女孩。监控画面显示,女孩被踹后蜷缩在地上捂头,一旁站着的女孩母亲全程未加阻止。据红星新闻报道,这名父亲早在 2025 年 3 月,就因殴打女儿被警方出具过家庭暴力告诫书。所谓 “管教孩子” 的说辞,在这份告诫书面前彻底站不住脚。

张某的制止行为,出发点显然是正义感,绝非 “多管闲事”。面对持续施害的暴力行为,普通人上前阻止,本应是被认可的见义勇为,而非被追责。

正当防卫的认定,不该被机械切片

一审判决的核心争议点,在于否认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法院认为,当张某上前时,男子的殴打行为已经停止,双方仅存在言语争执,不存在 “现实紧迫的不法侵害”。

这个判断的逻辑漏洞显而易见。法院刻意将这场快速发生的动态冲突,切割成了两个碎片化的瞬间。正当防卫的不法侵害,从来不是只指 “拳头砸到身上的那一秒”。连续踹打未成年孩子的行为本身,就是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绝非 “已经停止”。机械切片式的事后审视,忽视了当时的情境紧迫性,更遗忘了正当防卫的逻辑起点 —— 存在现实不法侵害。

赵宇案的对比,照见司法的进步与遗憾

这起案件很容易让人想起 2018 年的福州赵宇案。同样是深夜听到动静下楼制止暴力,同样造成施暴者受伤 —— 赵宇案中,施暴者被鉴定为重伤二级,伤情比本案更严重,但最终的司法认定却截然不同。

赵宇案曾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又被起诉认定为防卫过当,但最终福州市检察机关认定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作出绝对不起诉的决定,还被列入两高一部 2020 年出台的正当防卫典型案例。赵宇案的争议始终聚焦在 “防卫限度” 上,从未纠结过 “不法侵害是否存在”。

两相对比,不难看出本案一审的荒诞之处。司法者不该拿着上帝视角,去苛责面对暴力时反应不够 “精准” 的普通人,更不该用机械切片的逻辑,抹杀普通人挺身而出的勇气。普通人的挺身而出,才是社会最硬的底线,机械司法寒的是整个社会的正义之心。

目前本案已经二审发回重审,最终结果尚未可知。但这起案子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当弱者正在遭遇暴力时,拒绝冷漠、上前制止,绝非 “多管闲事”。如果连见义勇为者都要背负刑责,谁还敢对暴行说不?法律的意义,从来不是为了苛责好人,而是为了保护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