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新闻网消息,6月9日,现年80岁的香港电影人黄百鸣因内幕交易罪,被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处入狱5个月,另罚款超过9.9万港元及须支付调查费用约37.4万港元。

裁判官指出,黄百鸣身为上市公司股东,其行为损害公众对香港证券市场的信心。尽管黄百鸣对香港电影业奉献一生,且胞妹获得的实际利益不算大,但其举动会对公众信心造成影响,故不接纳以声誉受损及身心健康问题作为减刑理由。

此前,黄百鸣被控于2017年8月25日至10月17日期间在香港,与某上市法团(即传递娱乐有限公司,前称天马影视文化控股有限公司)有关联,并掌握其知道的关于天马影视的内幕消息,且在他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胞妹黄洁珍会进行天马影视的上市证券交易的情况下,怂恿或促使黄洁珍进行相关交易。

公开资料显示,黄百鸣1946年生于中国香港,身兼演员、编剧、导演、监制、制片人多重身份。

天马影视文化控股有限公司由黄百鸣与其子黄子恒于2009年在香港创立,2012年10月在港交所创业板上市,2015年1月转至主板,2018年3月正式更名为传递娱乐有限公司。

(来源:长安街知事)

(来源:长安街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