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9日讯 6月9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优化空间供给 提升登记服务”新闻发布会,邀请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丁海廷,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贾伟召,滨州市国土空间规划院院长张新华,滨州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主任王景森,介绍滨州市《关于支持建设项目首层架空的政策措施(试行)》和《滨州市不动产登记上门服务工作办法(试行)》两项政策措施,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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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景森介绍,《滨州市不动产登记上门服务工作办法(试行)》实施以后,最大的变化,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不动产登记上门服务从过去的“临时性便民举措”,转变为“常态化制度安排”。

过去,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收房即拿证”、历史遗留问题小区批量办证、特殊群体服务等工作中,已经开展过不少上门服务,也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但这些服务更多是结合具体事项、具体场景来组织实施。现在通过出台工作办法,把这些成熟做法固定下来,把服务对象、适用情形、申请方式、办理流程、服务纪律和风险防控要求都明确下来,企业群众什么时候可以申请、申请后怎么办、办理中有哪些保障,都更加清楚、更加稳定、更加可预期。

具体来说,便利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对开发企业和购房群众来说,集中办证更加高效。比如在楼盘交付现场,通过设立一站式服务专区,推动相关部门联合办公,实现登记业务现场审核、即时登簿、当场拿证。这样一来,企业组织批量办证的协调成本更低,购房群众也不用在交房后再多次往返窗口,能够更好实现“收房即拿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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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和批量办证群众来说,服务更加主动。这类业务往往涉及人数多、材料多、办理集中度高,如果完全依靠群众分散到窗口办理,周期长、效率低,也容易出现反复补材料、反复跑腿的情况。通过上门服务、集中服务、前置服务,可以把材料预审、业务指导、现场办理等环节往前移、往小区移,减少群众跑腿,提高整体办理效率。

对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来说,服务更有温度。对于老年人、重病卧床、重度残疾、孕产妇等确实无法到场办理业务的群众,可以通过预约方式提供上门服务。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上门核验办证意愿、办理相关手续,做到一次上门办结相关事项,并按规定做好材料归档和证书核发,切实解决“出门难、办证难”的问题。

这项工作并不是简单地把窗口搬到群众家里,还同步强化了规范管理和风险防控。不动产登记直接关系群众财产权益,必须既便民又安全。因此,《办法》对双人经办、全程留痕、签字捺印、隐私保护、监督检查等都作了规范,确保上门服务在方便企业群众的同时,也依法依规、稳妥有序。

总的来说,《办法》的亮点不只是“可以上门办”,而是通过制度化安排,让上门服务更加规范、更加高效、更加可预期。对企业来说,批量办证组织成本更低;对普通购房群众来说,交房办证更加顺畅;对特殊群体来说,登记服务真正送到了身边。

闪电新闻记者 陈帅 滨州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