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多项全国统一的养老民生新规正式全面落地,覆盖养老金发放、异地医保、退休再就业等多个领域,为数亿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提供更完善的保障,一系列务实调整将切实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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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新政带来的首个重要改变,是医保退休与养老金领取地正式解绑。以往不少异地养老的退休人员,因养老金领取地与医保参保地不一致,无法在医保缴费满年限的城市办理医保退休,只能放弃优质医疗待遇返乡就医。新规明确,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仅需满足法定退休年龄、医保缴费达标两项条件,不再受养老金领取地域限制,随子女迁居外地、长期异地养老的退休老人,可保留原参保地的医保报销标准,破解了异地养老的医疗保障难题。

针对退休后返聘、继续务工的超龄群体,首部全国性《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同步实施。过去退休人员再就业缺少规范保障,薪资、工伤权益难以落实,新规划定用工底线,用人单位支付薪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加班需依规发放加班费,还须为超龄务工人员缴纳工伤保险。退休后从事保洁、安保、技术返聘的老年人,遭遇欠薪、工作受伤都有规章可维权,打消了再就业的后顾之忧。

养老金发放也将在七月完成年度调整收尾工作。各地会于7月底前完成本年度养老金上调的差额补发,依旧采用定额、挂钩、倾斜相结合的调整方式,兼顾公平与多缴多得原则,高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还能享受额外倾斜补助。当年上半年办理退休的人员,也将按照最新社保计发基数重算养老金并补发差额,确保新退休人员足额享受待遇。

此外,达到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未缴满年限的人员,可继续以职工身份缴纳社保,不必被迫转为待遇更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其长期缴费后的养老权益。

一系列新政从就医、收入、就业多维度补齐养老保障短板,兼顾居家养老、异地养老、退休再就业等不同需求。随着新规全面落地,养老服务的地域壁垒不断破除,保障细则愈发细化,让退休人员收获稳稳的幸福感,也持续筑牢我国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