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中鲁B提问:“董秘,24年11月2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公司回复称‘拟研究制定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25年3月1日公司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25年5月1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公司回复称‘估值提升计划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但2025年以来并无实际提升措施。26年4月24日,公司又公告了市值管理制度。至今也无任何实质性的估值提升措施,请问公司的公告是否言行不一?公司发的公告是否在忽悠投资者?”

针对上述提问,中鲁B回应称:“投资者您好,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其实施受市场环境、经营策略、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如实施相关计划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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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