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光明网记者、自媒体账号“空山耕读”主理人因长期实名举报当地公职人员,被河南宜阳县警方跨区域传唤一事,持续引发社会各界关注。当事人在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的相关遭遇,以及执法程序、处置方式等问题,也成为舆论热议焦点。
诽谤是自诉案件,一般来被害人到法院起诉,不过也有例外,前提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才能立案抓人。这个李记者到底犯了什么滔天大罪呢?
据了解,当事人自2024年9月起,针对河南宜阳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实名举报。6月8日晚间,其在洛阳老城区一处加油站被宜阳县公安民警带走,传唤理由为涉嫌诽谤。此次执法属于跨区域开展,从行动之初便引发不少关于执法流程的讨论。
有知情人士透露,当事人被带走后,直至6月9日凌晨近两点才被押送回宜阳县。在被控制期间,当事人被要求身着蓝色马甲,配合采血等相关检查,日常行动受到严格限制,就连如厕都需要向工作人员请示。执法人员稍有不满便大声呵斥,言语态度粗暴。在不开展讯问工作时,当事人并未被安置在单独场所,而是被关押在一间容纳七八名涉案人员的集体监控室内,环境嘈杂且人员混杂,人身权益与基本生活保障均难以得到合理保障。
除此之外,事件还曝出更多令人唏嘘的细节。当事人被控制时长近27小时,在此期间未能正常进食、休息。办案民警还曾前往其家中,试图逼迫其年迈母亲签字,认定当事人存在精神疾病,这一要求遭到当事人母亲明确拒绝。直至6月10日凌晨,当事人才被送回住处。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诽谤罪在司法实践中原则上属于自诉案件,通常由受害人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安机关一般不会直接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采取强制传唤等刑事强制措施。本案中,警方以涉嫌诽谤为由启动办案程序,加之跨区域执法、羁押环境、对待当事人的方式等一系列问题,让公众对此次执法的合法性、规范性、文明性产生诸多质疑。
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实名举报违纪违法行为,是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利,也是监督公权力规范运行的重要途径。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规范执法行为、坚持文明执法、依法办案,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
公众期待当地相关部门能够秉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厘清事件全貌,依法依规作出说明,回应社会关切。
同时也希望相关执法单位严格恪守法律底线,规范每一项执法流程,保障公民的合法人身权利与监督权利,维护司法与执法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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