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荆门市京山市多名原卫生系统在编医护职工,就 2003 年至 2011 年当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遗留问题发起集体实名反映情况,一众原卫生系统在岗数十年的正式在编医护干部全员参与,集体联名表示,改革推进过程中,大家在工龄认定、安置补偿、编制变更、退休待遇等方面遇到诸多不合理情况。相关人员历经三年逐级提交诉求、接受多级部门复核,自身相关权益问题始终未能得到实质性解决,各级部门在事项办理中衔接不畅,相关答复内容较为模板化,基层医护人员希望自身合理诉求能够得到重视与解决。

据相关人员集体介绍,涉事人员均为原京山市卫生系统核定在册的正式在编干部、在岗医护工作人员,长期扎根乡镇医疗服务一线,服务当地群众基础医疗工作。在当年全市统一开展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与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期间,当地卫健、人社、编办等相关主管部门提出办理 “买断工龄”、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相关要求,整个过程未能充分征求职工个人意见,职工缺少自主选择的空间。在同一单位、同一改革政策、同一文件要求的背景下,职工安置补偿的发放标准并不统一,执行尺度各有不同:部分同期在岗人员足额领取了对应工龄安置补偿,部分医护人员拿到的补偿金额偏少,还有不少人员并未领取到任何安置补偿,国家及省级改革政策在当地的执行未能保持统一标准。

相关人员表示,当年卫生系统改革落地过程中,出现不少人为操作的情况。同批次办理相关手续的职工里,一部分人后续重新恢复了事业编制身份,还获得岗位提拔,享受在编人员相关待遇;而绝大多数同期正常在岗履职的医护人员,编制身份被取消,退休之后养老收入明显降低,生活保障受到影响。这一现状也让大家认为,当地卫健、人社、编办等部门在改革政策执行上存在区别对待的情况。

经多方核对梳理,当年改革推进阶段,京山市卫健系统下属基层医疗单位及市县两级相关主管部门,多项办理流程存在争议,工龄认定结果也和实际情况存在出入。多名人员从未主动提交书面辞职申请,也没有自愿签署解除人事关系的相关文书,同时未收到单位正式送达的离职、解除聘用合同等书面通知。相关单位仅凭后期单方制作、未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勤记录,认定相关人员 “自动离职”,并以此为依据核算工龄、计算安置补偿。部分人员实际在岗工作二十余年,但核算补偿时认定工龄不足 5 年,安置费用因此出现较大差额,整体人事关系解除、工龄核定、补偿核算的流程存在诸多争议。

此外,京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在未出具编制核减正式通知、未履行告知流程、未听取当事人意见的情况下,批量变更了这批医护人员的事业编制信息,同时调整了社保缴费相关体系,也造成后续退休养老待遇出现明显差别。

退休养老待遇差距,是这批原卫生系统在编人员主要关注的问题。编制被变更的人员,每月退休收入大多在一千多至两千元,少数人员最高不足 2800 元;而同期同系统、同等资质、同等在岗年限,以及部分办理相关手续后恢复编制、长期挂靠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均按照事业编制身份办理退休,每月退休收入普遍在 6000 元以上。同等条件下收入差距明显,同一项改革政策出现不同执行结果,和事业单位人事改革保障职工权益的初衷不相符。

自 2023 年起,相关人员先后向京山市人社局、荆门市人社局、湖北省人社厅提交书面材料、待遇复核申请以及诉求意见。各级人社部门均以 “不属于乡镇综合配套改革退出编制管理序列人员,不适用鄂人社〔2016〕35 号文件衔接政策” 为由,未采纳大家的诉求。但现场沟通录音显示,湖北省人社厅政策专家、荆门市信访局相关负责人均表示,该批人员的改制背景、原有身份、编制变动时间,和当地水利、交通系统已妥善处理的同类人员情况一致,理应适用相同政策、统一落实相关待遇、纠正历史遗留问题。省、市、县三级相关部门明知政策适用情况,却始终未能推进问题整改,导致大家反映的事项长期没有实质进展。

在事项处理过程中,京山市人社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推进中存在诸多问题。有人员反映,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拒绝提供 1996 年至 2007 年在岗期间完整社保缴费明细,工龄、社保、编制相关材料调取存在阻碍;分管信访工作的人员,在处理上级交办事项时,未能主动承担监管职责,将问题推给原基层医疗单位,书面答复也未正面回应编制、工龄、待遇补差等核心问题,还放大沟通频次、描述与实际不符的相关信息,不符合信访工作相关要求。

2026 年 4 月,京山市人社局、卫健局主要负责人与诉求人员代表现场沟通,并未提出全面整改方案,仅提议小幅增加每月退休收入,同时表示不会更改原有编制及身份认定结果。相关负责人称,担心整改后会引发当地同类改制人员集中反映问题,基于维稳考量,没有针对历史遗留问题作出调整。

截至目前,相关人员已通过多种正规渠道,向中央、省、市多级纪检监察机关、人社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材料,也通过各类政务热线反映问题。平台流程多次显示办结,但大多停留在流程层面,并未针对工龄认定、编制变更、安置补偿、退休待遇差异等核心问题开展全面核查,以往作出的相关决定也没有进行调整,相关涉事人员也未被追责。

全体反映情况的医护人员表示,大家数十年坚守基层医疗岗位,为当地医疗卫生事业付出多年心血,在事业单位改革中遭遇一系列不合理对待,退休后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原有人事相关权益一直未能得到维护。大家的核心诉求为:恳请上级相关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重新核查当年 “自动离职” 认定、编制变更等相关事项,实事求是核定连续在岗工龄与退休身份,按照同系统同等条件人员的统一标准,核算并补发退休待遇差额,全面梳理并整改历史改革遗留问题。

同时大家也希望,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能够针对京山市人社、卫健、编办相关历任工作人员,在当年改革推进、后续事项处理过程中出现的执行不一、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开展核查,落实有错必纠的工作要求,维护基层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改革政策平稳落地、公平执行。

全体人员会持续跟进事件进展,也期盼上级主管部门前来实地督办,妥善化解这一积淀十余年的事业单位改革历史遗留问题。

实名反映人员名单

王玉红、王新梅、倪筱娥、严道俊、晏秀菊、帅玉华、周翠香、李珍芝、夏红懿、江波、周敏、候瑞金、陈本凤、刘萍、李光荣、邵菊红、艾慧涛、殷善娥、陈小卉、朱虾贵、文月华、田玉斌、许建锋、柳贤英、张广益、陈红霞、瞿芳、袁旭、邹少敏、张小红、丁俊、张小龙、李元英、余红萍、杨建华、许蓉、郑先娥、陈少红、王典豹、陈俊忠、周勇军、黄朝华、刘芳、王娟、申传义、白琼莲、廖汉珍,江红霞,高福春,郝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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