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大壮,黑龙江哈尔滨人,零下三十度我都不带哆嗦的那种东北爷们儿。三年前去加拿大留学,认识了我媳妇儿艾米丽——多伦多本地姑娘,金发碧眼,大长腿,笑起来像《老友记》里的莫妮卡。当初追她的时候,我一东北老爷们儿啥场面没见过?请吃饭、送花、大雪天站在她宿舍楼下弹吉他,零下十五度冻得跟孙子似的,愣是把人追到手了。

结婚前,我幻想的画面是:冬天外面大雪纷飞,屋里暖气烘着,我俩搂在被窝里,她靠在我胸口,我给她讲东北的冰灯节。温馨吧?浪漫吧?

现实是——结婚第一晚,我就差点被冻死在自家床上。

事情是这样的。

艾米丽怕热。不是一般的怕热,是她能在三月份穿短袖出门、五月份就开空调的那种怕热。加拿大人嘛,冬天屋里暖气烧得跟不要钱似的,她们从小就习惯了室内恒温二十二度。可问题是,她认为“睡觉时的最佳温度”是——十六度。

十六度。

我是东北人,我冬天在老家都是穿背心睡热炕头的。十六度对我来说跟冰箱冷藏室有什么区别?

新婚第一夜,我洗完澡钻进被窝,满怀期待。结果一躺下,感觉后背贴上了一块冰。低头一看,艾米丽把被子蹬了,只盖了一个薄薄的被单,一条腿还露在外面。

“亲爱的,你不冷吗?”我小心翼翼地问。

“冷?”她一脸惊讶,“我觉得刚刚好,今天有点热,我把窗户开了一条缝。”

窗户?开了一条缝?我扭头一看,卧室窗户确实开了一道缝,零下五度的冷风正往屋里灌。

“艾米丽,外面零下五度。”

“屋里现在十八度,很舒服啊。你冷吗?那我给你多拿一条毯子。”

她说的“多拿一条毯子”,是从衣柜里抽出一条薄如蝉翼的毛巾被。那东西在东北用来盖西瓜还差不多。

我咬咬牙,忍了。新婚之夜,不能因为这种小事破坏气氛。我多穿了一件秋衣,又套了一双棉袜子,缩在被子里瑟瑟发抖。艾米丽倒是睡得香甜,还往我这边蹭了蹭——她蹭过来的那一瞬间,我差点没从床上弹起来。

她的脚。

我的天,她的脚。

那不是脚,那是刚从冰箱冷冻层拿出来的两坨冰疙瘩。她习惯把脚伸到我这边的被窝里取暖,因为“你的腿很暖和”。问题是,我确实暖和,可她那两只脚贴到我小腿肚上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像是被人用冰锥扎了一下。

“啊啊啊啊——!”我惨叫一声,差点跳起来。

艾米丽被我吓醒了:“怎么了?做噩梦了?”

“你的脚!你的脚怎么这么凉!”

“是吗?”她迷迷糊糊地把脚缩回去摸了摸,“好像是有点凉。你帮我捂捂吧。”说完又把那两坨冰疙瘩伸了过来。

我咬着枕头,认了。

那一晚我基本没睡。艾米丽睡得像个小婴儿,我裹着两条秋裤、三双袜子、一件加绒卫衣,在十六度的卧室里硬扛了一宿。第二天早上起来,我鼻子都冻红了,打喷嚏打得跟放炮似的。

艾米丽还很无辜地看着我:“你感冒了?是不是暖气不够热?我把温度调高一度吧。”

一度。她说的调高一度,是从十六度调到十七度。

我默默地从行李箱里翻出了在哈尔滨穿的那件军大衣。

后来的日子,我开始跟艾米丽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温度战争”。

她要开窗户,我要关窗户。她要开风扇,我要开电热毯。她要盖被单,我要盖八斤重的棉花被。我俩的床上堆了两套完全不同的寝具——她那边薄得像纸,我这边厚得像城墙。

最折磨人的不是温度,是她的脚。

加拿大姑娘的脚,夏天还好说,到了冬天简直是人类未解之谜。外面零下十度,她穿一双帆布鞋就出门了,连袜子都不穿。我问她你不冷吗?她说“还好,跑两步就热了”。跑两步?从家到地铁站八百米,你跑两步试试?

结果就是每天晚上,那双被加拿大冬天锤炼过的脚,像两根冰棍一样准时伸到我的被窝里。一开始我还试图反抗,把她的脚推开,说“你自己捂”。她就用那种蓝汪汪的眼睛看着我,可怜巴巴地说:“可是我手是热的呀,只有脚凉。你帮我捂一下嘛,就一下。”

一下?她说的“一下”是一个晚上。

后来我学聪明了,睡前偷偷把电热毯开到大档,先把被窝烤得滚烫。她钻进来的时候会喊“好热好热”,然后把被子掀开。我就趁机把她那两只冰脚摁在我腿上,趁她还来不及缩回去,强行“导热”。

效果还行,就是每次她脚碰到我皮肤的那一刻,我都感觉自己像是被人用雪球砸了。

有一次我跟发小视频聊天,他问我娶个洋媳妇啥感觉。我眼含热泪地说:“兄弟,你见过冬天从室外拿进来的冻柿子吗?就那种邦邦硬的、摸着都扎手的感觉——我媳妇儿的脚,比那还凉。”

发小笑得从椅子上摔了下去。

但我得说句公道话。艾米丽虽然脚凉,可人心是热的。

她知道我怕冷之后,特意去买了一床双温电热毯——两边可以调不同的温度。她还学会了给我煮姜汤,虽然她煮的姜汤里放了枫糖浆,味道一言难尽,但她端给我的时候,那双因为洗姜而冻红了的手,我看着就心疼。

有一晚我加班回来晚了,推开卧室门,发现她在被窝里缩成一团,脚那边塞了一个热水袋。

“那是我给你捂的热水袋,”她迷迷糊糊地说,“等你回来的时候就不凉了。”

我鼻子一酸,把热水袋拿出来,然后把她的脚拉过来,贴在自己肚子上。她还是那个反应——“呀!冰!”然后想把脚缩回去。

我没松手。

“你干嘛?会着凉的!”

“你都不怕凉,我怕啥。”我说,“谁让我是你老公呢。”

她愣了两秒,然后整个人钻进了我的被窝,把脸埋在我胸口。那只冰脚还搭在我腿上,慢慢地,慢慢地,从冰棍变成了热豆腐。

“大壮。”

“嗯?”

“谢谢你没有因为我的冰脚跟我离婚。”

我哈哈笑了:“离啥婚啊。等你老了,我天天给你捂脚。”

她在我怀里闷闷地说了一句:“那你明天能不能先把袜子穿上?你的肚子也有点凉。”

……得,合着咱俩互相伤害。

前几天我俩回了趟哈尔滨,正好赶上冬天最冷的时候,零下三十度。艾米丽第一次见到这么冷的天气,站在中央大街上裹着羽绒服、戴着雷锋帽、围巾缠了七八圈,只露出两只眼睛,问我:“大壮,我的脚趾头没有知觉了,这是正常的吗?”

我笑出了声:“正常。回去我给你捂。”

她噘着嘴说:“我不要你捂了,上次你把我脚捂出了两个水泡。”

那是我不小心把暖宝宝贴反了……

哎呀,反正吧,娶个加拿大媳妇,睡觉是挺折磨的。脚凉、怕热、开窗户、蹬被子,哪一个都够我受的。可你要是问我后不后悔——我跟你说,不后悔。

这世上有人愿意在三九天给你捂脚,或者有人愿意让你把冰脚贴在她肚子上,不管她是哪国人,你就偷着乐吧。

再说了,我们东北男人,连零下三十度都不怕,还怕一双冰脚?

怕的。

真的怕。

求求你们加拿大姑娘能不能穿个袜子再上床?

——来自一个正在捂脚的东北小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