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

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聚焦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领域,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张*菊涉嫌经营未按规定检疫的肉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我局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处置。

案例二:胶州市大程程牛羊肉店涉嫌经营未按规定检疫的肉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我局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处置。

案例三:胶州市姚肆鲜肉店涉嫌经营未按规定检疫的肉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我局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处置。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安全,是不可逾越的民生底线。下一步,胶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保持食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从严、从快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在此也呼吁广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案为鉴,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提供食品安全违法线索,共同守护食品安全。

1、举报电话:12345、0532-82206900;

2、书面举报:胶州市上海路与福州路交界 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邮编266300;

3、网络举报: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或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提交线索。

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9日

●来源: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