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多名消费者反映,在“甘煸记”店购买炸鸡,称完发现价格贵得超乎意料,并将其形容为价格“刺客”。有人称买了一单花了96.86元,才发现该品牌的炸鸡计价单位为200g。现代快报记者实地探访发现,这个刚成立一年左右的新品牌,计价单位大多为200g、150g,且字体较小,在深色背景和暖光灯下不易看清,结账时的价目表上,也是以红色较大字体突出显示单价,计价单位则为黑色小字。6月9日,现代快报记者采访了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计价单位无硬性规定,但品名、价格、计价单位大小要保持一致。
探访:价格标签计价单位不明显,200g“藏”得有点小
公开资料显示,“甘煸记”是在去年4月成立的,在社交平台上搜索,可以看到多名消费者在购买后发帖吐槽。5月底,有人分享自己的购买经历称,标价字体小小的,上称发现价格高达96.86元,店员迅速拿去店内油炸,并告知其不能退。而类似的“避雷帖”在网络上有不少。有网友表示,自己试吃后感觉不买过意不去,就随便选了点土豆、鸡肉,没想到看着便宜,结账时付款78元。不少网友表示,称重完看到价格被吓了一跳。
6月9日,现代快报记者来到南通一家“甘煸记”店面进行探访。现场可以看到,店里的食物上方打了暖光灯,分两排陈列着不同种类的食物,以鸡肉为主。店员告诉记者,辣子鸡、鸡翅尖、里脊肉等肉类是同样的价格,可以混称。记者看到,价格牌位于装着不同食物的盆子前方,牌子上,食物名称和23.9元的单价在上方,字体较大,而计量单位200g在下方,字体较小,在暖光灯照射下不易看清。
在收银台,价目表是单独列出,可以看到鸡肉等肉类价格的计量单位是200g,而土豆、豆腐等素菜的计量单位是150g。商品名称是黑色加粗,单价23.9元是红色加大,而计量单位200g则相对小了一圈,字体也是普通黑色,不留意的话,第一眼很难看到。随后,记者购买了几种鸡肉制品混称,显示重量为0.336公斤,收费为40.15元。
市监局:计价单位无硬性规定,品名、价格、计价单位大小要保持一致
为何多名消费者购买后会感觉到价格偏贵?现代快报记者走访多家散称零食店铺和超市发现,市面上大多数店铺使用的计价单位是500g(即一斤),包括散装零食、蔬菜、炒货等。在这样的购买习惯下,大多数消费者看到标价时,会默认是每斤的单价,当遇上使用200g计价单位的“甘煸记”时,实际价格等于是预想中的2.5倍。按照500g来计算,该店铺的鸡肉制品单价,应为59.75元,已经接近每斤60元,每公斤将近120元。
现代快报记者通过企查查搜索发现,甘煸记(杭州)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成立,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注册资本50万元,但并没有登记对外的联系电话或邮箱,也未能搜索到企业官网。
6月10日下午,现代快报致电甘煸记一家门店,店员表示虽然200克的数字小,但是标识出来的。“土豆是按照150克作为计量单位,鸡肉类是200克的计量单位。”当记者问及为何用150克、200克作为计量单位,该店员表示是连锁店,这是公司规定。
关于散称商品的计价单位,是否有明文规定呢?“目前对于计价单位的问题,法规上并没有硬性规定,但通常要求商家要以消费者的一般习惯来计价。”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管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商家应当做到明码标价,商品的品名、价格、计价单位三要素应当齐全,且大小应当保持一致,不能将价格或者计价单位字体刻意缩小。要是消费者认为商家的行为不规范,可以拨打12345或者12315等热线进行举报,会有专人进行跟进调查处理。
律师:商家行为或存在价格欺诈风险,消费者可留存证据维权
对此,现代快报记者咨询了江苏中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滕尚丽律师。她表示,此行为可能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存在价格欺诈风险。《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九条明确要求: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五条规定:明码标价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
滕尚丽表示:“要是品牌利用深色背景、小字体、暖光灯遮掩计量单位(200g/150g),故意造成消费者的认知偏差(默认500g),这可能涉嫌构成‘引人误解的价格标示’,实质上剥夺了消费者的真实知情权。如果店员在未确认价格前迅速入油锅并告知‘不能退’,则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关于公平交易的规定。消费者有权在得知真实价格后拒绝交易,商家的‘先行操作’属于变相强制消费。”
滕尚丽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要注意观察价格要素,不仅是单价,还需要特别注意价格的额计量单位。只要未完成支付且对价格有异议,即便已经入锅,消费者依然有权拒绝交易。商家先行操作产生的损耗应由商家自担。同时要学会证据留存,拍摄包含计量单位、环境灯光的标价牌照片,可以向消协反映或者投诉。消费者也可以行使撤销权,“ 基于重大误解(对计量单位的误认),消费者有权要求撤销该买卖合同。”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严君臣 朱鲸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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