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两起典型案件。一起是林XX醉驾案,被查获后案件移送检察院,律师提交不起诉意见,最终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另一起是艾X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公安以该罪名立案,起点刑三年,律师介入后提出辩护意见,成功使罪名改为故意毁坏财物罪,艾X获缓刑。广东中亿律师所的李桂英律师在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林XX怎么也没想到,一场看似平常的酒后驾车,会让自己陷入法律的漩涡。2023年2月2日晚上9时许,林XX在广州市酒后驾驶小型客车回到中山XX,倒车时车辆碰撞水泥柱,事故造成车辆损坏。随后,因保险纠纷,接警赶至的公安人员查获了林XX。经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5.57mg/100ml。案件被移送到检察院,林XX的命运悬在了半空。
而在2022年5月16日晚上9时许,艾X和张X驾驶面包车来到市东区银通街附近,穿上写有“中国某信”字样的马甲,撬开电信井井盖,剪断电缆线盗走,造成大量固话和宽带业务中断,经鉴定损坏价值人民币39480元。作案后他们将电缆线出售获利,案发后公安机关缴获赃款及作案工具,赃物也缴回发还被害单位,艾X和张X还分别赔偿被害单位并取得谅解。但公安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立案,这意味着起点刑就是三年,艾X的家庭情况让他强烈希望不要被关押。
林XX醉驾案移送到检察院后,广东中亿律师所的李桂英律师接受委托。李律师仔细阅卷后,发现司法鉴定意见书的乙醇浓度不是林XX醉酒驾驶行为发生时提取的,不能排除驾驶结束后饮酒增加酒精浓度的可能性,且从卷宗内容基本能确定林XX停止驾驶后在家有再次饮酒行为,使得抽取的血液酒精含量不准确。于是,李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了不起诉意见。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最终采纳了李律师的意见,认为中山市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艾X的案件将移送到检察院时,同样委托了李桂英律师为其辩护。李律师联系检察院阅卷详细分析案卷材料后,针对性地提出辩护意见。一方面,艾X主观上是偷盗故意,实施偷盗行为时并不知道电缆是正在使用中的,他是网建公司外包的布线施工人员,之前工作中发现此处有断头电缆,因经济困难才动了偷盗念头;另一方面,中国XX公司城区分公司提供的损失明细不具有客观性,不能真实反应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危害结果。李律师综合认为应以盗窃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对艾X的行为进行定罪处罚,并建议公诉机关在量刑建议时适用缓刑。检察院经退回补充侦查后,最终改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对艾X适用缓刑。在开庭审理阶段,李律师继续为艾X提出酌定、法定的从轻量刑情节,最终人民法院判决艾X故意毁坏财物罪,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普法提醒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铁律。一旦酒后驾车被查,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遇到复杂的刑事案件,不要盲目应对,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尾
在这两起案件中,广东中亿律师所的李桂英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李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420201411064455,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三百余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及民事诉讼相关案件二百余件,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案件。在林XX醉驾案中,李律师精准抓住证据漏洞,成功为林XX争取到证据不足不起诉的结果;在艾X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中,李律师通过深入分析案件材料,提出合理辩护意见,使罪名更改,让艾X获得缓刑。李律师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专业与责任,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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