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666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桂林函〔2026〕734号
XXX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忻城县建设14万亩国家储备林基地林板产业园的建议(第2026669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局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园区办等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保障项目用地需求,给予用林定向倾斜的建议
我局严格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达广西年度林地定额的有关要求,持续强化林地定额管理,全力做好各项用林要素保障服务工作。2023年,我局已完成忻城县14万亩国家储备林基地林板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的用林要素保障和批复工作,保障项目使用林地39.3983公顷。2026年,我局分解下达来宾市市级林地定额449公顷,其中单列忻城县40公顷乡村振兴定额,由来宾市林业主管部门统筹使用。我局将指导忻城县科学开展项目规划选址工作,优化空间布局,合理避让各类核心生态保护区域,统筹兼顾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发展与保护协同推进。同时指导来宾市林业主管部门使用市级林地定额统筹保障建设项目用林需求,列入自治区重大项目的使用自治区林地定额予以保障,对符合集约节约使用林地要求、用林申报条件成熟的建设项目用林需求做到应保尽保。
二、关于加强规划与科技指导,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产业园的建议
我局积极落实《广西林产加工业发展行动计划(2026—2028年)》《广西林业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等文件要求,引导忻城县立足资源禀赋、坚持错位发展,打造特色鲜明的林业产业专业园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立足《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及相关产业政策部署,强化顶层设计与政策引导,聚力推动林产加工及纸业高质量发展。其中,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近年来已为忻城县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6.13亿元,用于园区标准厂房、市政配套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指导做好2026年项目储备工作,推动更多项目纳入专项债券清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落实高端绿色家居产业发展行动计划,重点支持来宾市林产加工产业,明晰产业定位,打造林板专业园区,促进产业集聚、延链补链。
三、关于搭建招商对接平台,助力引进龙头标杆企业的建议
我局已连续3年成功举办世界林木业大会、广西国际林产品及木制品展,吸引国内外优质企业,为忻城县搭建招商引资对接平台,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到忻城县入驻发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主动对接广东、山东等产业发达省份,围绕完善家具家居及配套等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产业精准招商,吸引外省更多优质林产加工企业到忻城县投资合作。自治区园区办通过大区招商工作,按需指导忻城县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等地区相关林产加工企业,争取引进精深加工项目,推动忻城县林产加工产业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指导推进忻城县国家储备林基地项目建设,提升板材家具原料林产品质量与供应能力;统筹县域林业产业布局,指导忻城县高标准规划建设板材产业园,加快完善园区基础设施与配套服务,精准招引木材加工、家居制造等上下游龙头企业入驻,推动形成布局合理、产业链条水平高的板材产业发展集聚园区。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广西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6年6月1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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