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消防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普法宣传质效,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深化“以案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以案普法”典型案例选送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及年度工作安排,国家消防救援局近期组织开展了2026年度“以案普法”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经过初评推荐、集中评审,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离石大队某公司项目负责人未到场执业及注册消防工程师康某出租资格证书行政处罚案》执法案例获评“以案普法”典型案例。
“以案普法”典型案例
案例简介:2025年9月9日,吕梁市离石区消防救援大队(以下简称“离石大队”)根据上级转办的问题线索,对某公司的实际经营地进行核查。
经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 该公司与山西某煤业有限公司签订的消防设施维保项目中,项目负责人康某(注册消防工程师)未到场执业;
2. 注册消防工程师康某存在出租其《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行为。
离石大队通过调取员工考勤记录、劳务合同、维保档案,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某某及康某的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照片及执法记录仪视频等证据,填写《监督检查记录》,证实了上述违法事实。
处理情况:2025年9月12日,离石大队在完成调查取证、集体讨论后,依法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某某及康某分别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当事人均未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
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离石大队对该公司“项目负责人未到场执业”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0.3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康某“出租资格证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日,离石大队分别向该公司及康某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年9月23日,该公司与康某均已按期缴纳罚款,案件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一是精准打击了行业“挂证”顽疾,体现了执法必严的决心。
“挂证”行为,即注册消防工程师将其资格证书出租给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而本人并不实际在岗执业,是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的沉疴痼疾。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更导致技术服务质量无法保证,给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埋下重大隐患。本案线索来源于上级转办,办案单位没有止步于简单核实,而是深挖细查,最终对机构和个人的双重违法行为进行了认定和处罚,彰显了消防救援机构对行业乱象“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和整治决心。
二是证据链完整、法律适用精准,确保了案件的办理质量。
本案在调查过程中,综合运用了监督检查记录、维保项目档案、询问笔录、执法记录仪视频等多种证据,特别是通过对考勤记录、劳务合同等材料的核实,形成了相互印证、完整严密的证据链条,有力支撑了对“未到场执业”和“出租证书”两个核心违法事实的认定。在法律适用上,办案单位准确区分了机构违法行为和个人违法行为,分别援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进行处罚,责任划分清晰,法条引用具体到款项,确保了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公正性。
三是警示教育意义深远,有助于净化市场环境。
本案的查处,不仅是对违法机构和个人的惩戒,更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它清晰地揭示了“挂证”行为的违法成本和严重后果,警示所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守职业道德底线,切实履行好维护消防安全的法定职责。通过“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能够有效引导行业自律,从源头上预防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推动消防技术服务市场从“重资质、轻管理”向“重质量、重诚信”转变,最终实现规范一方、服务安全的社会效果。
来源:吕梁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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