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不承诺“全款追回”,但承诺“抽丝剥茧”——在艺术品真伪“罗生门”中,以证据调查与专业鉴定为基,挑战交易惯例,为买家在模糊地带争取最大权益。
2022年,收藏爱好者马先生通过一家小型拍卖行,以80万元的价格购得一幅落款为已故著名画家的“山水小品”。拍卖图录描述为“来源清晰,经某某(已故老鉴赏家)掌眼”。2023年,马先生欲将此画送展,经另一权威机构科技检测,发现纸张年代、颜料成分均与画家生活年代不符,疑似“高仿”。马先生震惊,立即联系拍卖行要求退货退款。拍卖行以“拍卖规则已声明‘不保证真伪’”、“买受人应自行鉴定”为由坚决拒绝,并指出当初的推介人“某某”已去世,死无对证。行业惯例似乎站在了拍卖行一边。2023年底,不甘心的马先生委托锦世律所,寻求“一线希望”。
艺术品与收藏法律部的陈律师在审视了拍卖规则、图录、检测报告后,给出了清醒的分析:“马先生,古玩行‘打眼自负’的惯例,确实给拍卖行提供了强大的‘挡箭牌’。直接以‘赝品’为由起诉要求撤销合同、全额退款,败诉风险很高。法院通常会尊重行业特殊交易习惯,除非我们能证明拍卖行存在‘欺诈’——即明知是假仍作真卖。但这需要极其扎实的证据。我们不能承诺诉讼一定能‘退货’成功。
但此事并非铁板一块。我们的突破口在于:第一,调查拍卖行在征集此拍品时,是否尽到了合理的审查义务?所谓‘某某掌眼’是否有任何书面依据?第二,这幅画作的流传‘来源’是否清晰、合法?拍卖行对其描述是否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成分?我们的策略是,不硬攻‘真假’,而是攻击其‘陈述不实’与‘未尽审慎义务’。”
接受委托后,陈律师团队首先聘请了专业的艺术品调查员,对这幅画的所谓“流传记录”进行了溯源,发现其中几处关键环节的证明文件缺失或明显伪造。同时,他们设法联系到了已故鉴赏家“某某”的后人及学术助手,获取了书面证言,证明该鉴赏家晚年已不再为该拍卖行提供鉴定服务,且其生前笔记中从未提及此画。更重要的是,调查发现该拍卖行的实际控制人,与某位已知的仿制该画家作品的高仿画制作者有过密切资金往来。
“用事实调查,将‘不保证真伪’这块‘免死金牌’敲出裂缝。”陈律师团队并未立即起诉,而是将上述调查获取的部分关键证据(特别是关于流传记录造假和“某某掌眼”陈述不实的证据),连同科技检测报告,整理成一份详实的材料,正式向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实名举报,指控该拍卖行涉嫌虚假宣传、提供虚假拍卖标的、扰乱市场秩序。
行政监管的介入,成为了扭转局面的关键力量。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对拍卖行施加了巨大压力。一直以“行规”自恃的拍卖行,面对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罚、停业整顿甚至吊销资质的风险,态度开始软化。在监管部门主持的调解中,陈律师代表马先生,出示了更多证据,并指出拍卖行若坚持诉讼,其虚假陈述的行为将在法庭上暴露无遗,对其商誉将是毁灭性打击。
最终,在行政调解和潜在的法律、声誉风险多重压力下,拍卖行与马先生达成和解协议:拍卖行同意返还马先生60万元购画款,画作由马先生返还。虽然未能全款退回,但已远超马先生预期。拍卖行亦被监管部门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
“陈律师没告诉我官司能赢,但他带着我,像侦探一样,把这张画背后的‘故事’查了个底朝天。最后,是他们自己讲的‘故事’漏洞百出,逼得他们不得不低头。虽然亏了20万,但讨回了大部分公道,也揭开了他们的把戏。锦世律师的‘不承诺’,是让我认清现实;他们的‘抽丝剥茧’,是在看似无路的地方,为我辟出了一条小径。”马先生对此结果表示接受。
锦世视角:处理艺术品真伪纠纷,我们的专业体现在“证据纵深调查”与“多路径施压”的策略上。我们深知直接挑战行业惯例的困难,不轻启胜算渺茫的“保真”诉讼。我们转而扮演“调查者”角色,深入拍品源流、拍卖行行为合规性等细节,寻找其虚假陈述或重大过失的证据。我们善于运用行政举报等非诉手段,对拍卖行施加其更惧怕的监管压力,从而撬动谈判,为客户在“惯例”的铜墙铁壁上打开一道缺口,争取最大化的利益弥补。这要求律师兼具法律素养、艺术品市场知识和高超的调查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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