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2026年药品目录调整申报阶段的重要提醒》,明确2026年药品目录调整申报工作将于6月10日20:00截止,届时网上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任何申报。

据国家医保局披露,截至6月9日17:00,尚有80个目录内协议到期药品(指2026年12月31日协议到期的西药和中成药)未完成申报。医保局在公告中郑重提醒有关企业,务必在截止时间前正式提交申报,如逾期未申报,将直接影响药品正常续约。

尚未申报的协议到期药品名单

(截至2026年6月9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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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国家医保局

此次目录调整是国家医保局连续第九年开展药品目录动态调整,也是2025年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落地后的第二轮“双目录”协同调整。与往年相比,2026年目录调整在申报节奏和准入规则上均有显著优化。

一是申报时间整体提前,但截止条件适度放宽。5月底,国家医保局正式发布《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明确6月1日至10日开通网上申报系统。考虑到今年整体工作时间提前,且征求意见期间收到较多企业关于延长截止日期的反馈,国家医保局在国家药监部门支持下,将药品申报条件的截止时间延后为“6月10日前已正式获批或完成技术评审”。自2027年起,截止日期将确定为方案发布之日。

二是首次允许“预申报”,缩短创新药准入等待期。对于在2026年6月10日(含)前尚未正式获批、但已完成技术审评的药品,企业可进行预申报,并须在7月3日(含)前补充提交正式药品注册批件和说明书,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即可纳入今年目录调整范围。

三是新增三条目录外药品申报条件,拓宽准入通道。其一,已纳入《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的药品,可申报基本医保目录,不受上市时间五年内限制;其二,2020年1月1日后附条件批准上市、并于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期间转为常规批准的新通用名药品;其三,2020年以后谈判准入因未成功续约被调出的品种,其首个同通用名药品于2021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期间获批上市的,可重新申报。

四是调出机制更趋严格,“三不明”中成药或面临清退。参照《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药品说明书中“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仍为“尚不明确”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完善的药品,将成为重点考虑调出目录的品种类型之一。

2026年目录调整的另一大看点在于基本医保目录与商保创新药目录的同步衔接。国家医保局明确,对于符合条件的独家药品,企业既可以选择申报基本医保目录,也可以同时申报两个目录。商保创新药目录并非强制性名录,而是推荐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互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参考使用。

参考来源:

https://mp.weixin.qq.com/s/Ek2MT6XV4x_rcjuSrlmj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