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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心存侥幸,以为“打几只野味不算事”,湖北崇阳就有两个村民吃了大亏!
他俩为了解嘴馋,扛着气枪钻进山林一口气逮了5只野鸟,鸟肉一口没尝,人先被民警查获。
两人本以为顶多被口头训几句,不会有啥大事。
万万没想到,结果竟是一人被判刑,两人被罚上万赔偿,还得登报公开道歉!
到底是什么野鸟?处罚为何这么重?
随手抓了5只野鸟
就在2026年上半年,湖北崇阳县的蔡某和雷某某,平时就总念叨着想吃点“新鲜野味”解解馋。
有一天俩人闲得慌,一拍即合,找了把高压气枪,还有弹弓、头灯,跑到当地旧国道旁边的树林和田埂上,想着抓几只鸟回去炖着吃。
他俩压根没多想,觉得旧国道旁没人管,而且这鸟看着也常见,抓几只不算啥。
可他们不知道,崇阳县全县都是禁猎区,全年大部分时间都是禁猎期,旧国道两侧更是明确不能捕猎的地方。
俩人忙活了没多久,一共抓了1只野鸡、4只斑鸠, 刚要往家走,就被巡逻的民警抓了个正着,气枪和鸟全被没收了。
被抓的时候,俩人还一脸不服气,一个劲说“不就是几只鸟吗,至于这么大阵仗?”
可等法院判决下来,俩人彻底傻了眼,代价比他们想的大多了。
主犯蔡某,因为是他提议的,还带了气枪,犯了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作案用的气枪也被没收了。
雷某某虽然没被判刑,但也参与了捕猎,俩人得一起赔生态环境损失4500块,还要各交一笔行政罚款,加起来一共上万块。
除此之外,俩人还得在市级以上的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丢了面子又损财。
“三有动物”抓不得
可能有人会问,不就是野鸡和斑鸠吗,平时在农村也能见到,为啥抓5只就这么严重?其实一点都不冤。
首先,这野鸡(雉鸡)和斑鸠,看着常见,其实都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就是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动物,不是说不是一级、二级保护动物,就可以随便抓,只要是三有动物,就受法律保护,抓一只都违法。
其次,他俩的捕猎地点、时间、工具全踩了红线。
崇阳县是禁猎区,旧国道旁是重点禁猎范围;全年基本都是禁猎期,他俩捕猎的时候正好是禁猎期。
还有那把高压气枪,是法律明确禁止的捕猎工具,用这东西捕猎,情节会更重。
另外,法律有明确规定,以吃为目的抓三有保护动物,抓5只就属于“情节严重”,够得上刑事犯罪了,可不是简单罚点钱就行。
可能还有人觉得,抓几只鸟而已,能有啥影响?其实这些野鸟的作用大着呢。
斑鸠和野鸡平时吃农田里的虫子、虫卵,一只鸟一年能吃几千只虫子,帮农民省了不少农药钱,还能保护庄稼。
它们吃了植物果实后,种子会随粪便带到各处,帮树木、野草繁殖。
而且它们也是老鹰、蛇这些动物的食物,少了它们,这些天敌就没的吃,虫子就会泛滥,整个生态就乱了。
说来说去,这俩人就是嘴馋加侥幸,觉得“没人看见就没事”,结果栽了大跟头。
2026年现在查非法狩猎查得特别严,不管是山区、农村,还是国道旁,只要非法捕猎,基本一抓一个准。
咱普通人可得吸取教训,嘴馋可以,但不能碰野味,更不能抱着侥幸心理去捕猎。
野生动物不是咱的“盘中餐”,而是大自然的一部分,保护它们,其实也是在保护我们自己的家园。
别到时候像这俩人一样,一口肉没吃上,反而赔了钱、判了刑,后悔都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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