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11日讯 6月11日,枣庄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优化服务暖民心 、精准帮扶惠民生”新闻发布会。枣庄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王洪燕;枣庄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陈德鸿;枣庄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邱洪刚;枣庄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闵莹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闵莹在发布会上介绍,为保障枣庄市困难家庭学生顺利进入大学,民政部门对低保家庭中的高等教育新生实施一次性入学救助,市慈善总会开展“枣慈留香·爱心助学”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给予慈善帮扶。同时,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保障已进入大学学习的孤儿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顺利完成学业。
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该项救助工作是民政部门对枣庄市城乡低保家庭中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实施的一次性入学救助。考取师范、军校等免交学费专业的学生不享受此项救助。每年8月20日前,符合救助条件的低保家庭高考录取新生需向户籍所在地镇(街)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每人一次性救助4000元。
“枣慈留香·爱心助学”活动。本活动是枣庄市慈善总会组织开展的,对具有枣庄市户籍参加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符合有关条件的全日制本专科教育大学新生给予救助的助学活动。考取师范、农林、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和已享受其他助学救助的学生不享受此项救助。符合救助条件的大学新生需2026年8月19日前向当地区(市)慈善总会提出申请。
1.对享受低保家庭大学新生救助的,原则上不再进行救助。但对供养人罹患重大疾病或重度残疾的低保大学本科新生家庭,每人再给予3000元入学救助金。
2.对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大学专科新生,每人一次性给予4000元入学救助金。
3.对因病、因灾、重度残疾及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特殊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的城乡特殊困难家庭的本专科新生,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每人一次性给予4000元入学救助金。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两项工程是民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资金支持的助学项目。受助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前被认定为孤儿身份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
2.未被收养;
3.年满18周岁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普通高校连续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中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连续就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被收养的残疾孤儿或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连续就读的,也可纳入资助范围,最高可至硕士研究生毕业。符合资助条件的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本人向身份认定地或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镇(街)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每人每学年发放1万元助学金。
闪电新闻记者 李环宇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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