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腿阿姨把鸭腿当鹅腿卖了好些年,现在自认确实是卖的是鸭腿,但从什么时候卖的,她始终含糊其辞,只说之前一直卖的鹅腿,但后来买不到鹅腿就换鸭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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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不敢说什么时候开始售卖鸭腿?

因为以假充真直接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依据《消保法》第 55 条主张退一赔三,单笔不足 500 元按 500 元赔付。

卖了10000单,16元的零售价,3倍是48元,低于500按500赔偿,那就得是退16万,赔5百万。

她可能想着,腿你已经吃了,我不认什么时候开始换的,你们就拿我没有办法。

阿姨可能没有想过,按照这个情节及可能的销售金额,这已经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要判刑的,销售金额达5万就可以立案追查,网传整体销售额 500 余万元,属于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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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立案,警方会查,你卖了多少,基本都是网上有记录的,再查进货单,应该会显示品类,只要什么时候这个鹅腿的采购量是低于这个销售量,那就从那时起卖鸭腿了。

现在有买过她的假鹅腿的法学生要发起集体诉讼,去告鹅腿阿姨,走退一赔三。我觉得好,很好。让她知道欺骗博学一众的后果。

因为这个阿姨太恶劣了,依托清北学生追捧打造流量人设,在高校圈层收割客源,学生群体普遍缺乏生鲜辨别经验,属于利用消费者善意长期牟利。

当时就有多名学生反馈买到的“鹅腿”肉质发绿、疑似变质。而当时阿姨在群里的解释是“用大葱叶榨汁、果蔬汁腌制的颜色”。

目前,市场监管部门除了调查“虚假宣传”,也已对食品安全,如是否使用劣质冷冻鸭腿的问题,介入实地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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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认是不止是鸭腿,还是不合格、变质、劣质冻品鸭腿,那就按《食安法 》148 条,退一赔十,不足 1000 按 1000。

她有很多机会出来说明,或者换回去用货真价实的鹅腿再适当提价,但她没有。

在我看来,她最让人寒心的是,一边立着“老实本分”的人设,在北大的讲台上大谈良心;一边却把学生无条件的同情和信任,当成了自己稳赚暴利的“大冤种”。

这种对善良的消费,才是最让人不能忍的。

听听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