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6年06月09日 ,上海市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重点单位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以及能耗、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评价考核等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首次提出对 2025年度上海市重点单位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评价进行考核,并下达2026年考核目标。

2025年评价考核工作提出:

考核结果分为完成、未完成两个等次(考核结果报送表格见附件1),2025年评价考核中绿证交易电量可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予以扣减。

2026年考核目标下达工作提出:

于2026年7月31日前向所主管的重点单位下达2026年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为便于考核,建议设置定量目标),并将双控目标和目标分解方案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与区域碳预算总量挂钩,并做好碳排放双控目标与碳市场配额分配制度的衔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6年考核时外购绿色电力(外购绿色电力是指通过国家指定交易平台(包括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交易中心等)以省间交易方式购买并实际执行、结算的绿色电力)的排放因子取值为0kgCO2/kWh。

全文如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