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放弃将刑责年龄降至13岁计划 拟改为14岁

荆晶

瑞典政府11日宣布,由于未能获得足够支持,政府放弃将刑事责任年龄下限降至13岁的计划,但会起草法案,由现行的15岁降至14岁。

据瑞典广播电台报道,瑞典政府去年底宣布,计划自今年8月起将严重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下限降至13岁。这意味着13岁犯罪者若犯下最低刑期为4年的罪行,可能被判处监禁。

瑞典议会本应于15日对此进行投票表决,但政府在投票前咨询126个部门和机构后发现,包括警方和狱方在内的大多数咨询对象对该计划持批评或反对态度。有机构认为,没有证据表明这类举措有效,也有机构认为它侵害了儿童权益。

瑞典司法大臣贡纳尔·斯特勒默11日说,政府因此决定撤回该计划,并将在未来几周提交新计划,将刑事责任年龄下限下调至14岁。他说,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可以实施更公平、适当的制裁,并且“能够为儿童改过自新创造比现在更好的条件”。

过去十年间,瑞典与帮派相关的枪击和爆炸事件激增,其中数十起由未成年人实施。斯特勒默说,仅去年一年就有超过50名15岁以下少年儿童因涉嫌谋杀或谋杀未遂受审。

在现行制度下,这些未成年人若被定罪,将被送往青少年拘留设施。但与监狱那样的惩戒机构不同,这种设施在矫治犯罪儿童时并不能发挥明显作用,一些设施甚至成为犯罪团伙的招募基地,很多曾被关押在那里的少年犯会再次犯罪。

斯特勒默说,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下限是政府打击青少年犯罪的举措之一,旨在“保护社会免于危及生命的犯罪,保护受害者——而这些受害者往往本身也是儿童”。

斯特勒默预计,议会将于8月通过新计划。(完)(新华社专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