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历下》新规护航出行 法治守护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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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历下》新规护航出行 法治守护平安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车辆剐蹭、人员受伤等各类交通事故,往往伴随着责任划分、保险理赔、赔偿纠纷等一系列难题。借车出事谁担责、“开门杀”理赔难、好意同乘如何追责等问题,更是长期困扰群众,也造成各地裁判尺度不一。为帮助市民读懂新规、依法维权,近日,由济南市历下区司法局联合山东广播电视台打造的融媒体普法节目《法润历下》,特邀山东隆湶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富民,山东圣义(济南自贸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诚发做客演播室,深度解读将于2026年6月30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解释二》),结合典型问题答疑解惑,为广大交通参与者送上实用的法治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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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及交通事故案件普遍争议,李富民律师表示,实务中矛盾主要集中在两大方面:一是事故责任认定,乡间道路监控缺失、公共区域摄像头故障等情况,极易导致交警无法定责,过往司法实践多按同等责任处理;行人、非机动车违规通行引发的主次责任划分,也常常引发纠纷。二是赔偿举证难题,以往家庭护理仅需提供身份信息即可核算护理费,如今法院普遍要求出示护理人员工资流水,对于老年陪护群体而言举证难度大幅增加。此外,酒驾引发民事案件转为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等刑事案件,以及保险公司拒付诉讼费、鉴定费等问题,都是长期存在的行业乱象,而《解释二》的出台,将从法律层面统一裁判标准,化解诸多实践矛盾。

针对民众关注度极高的借车、租车责任划分问题,两位律师进行了重点解读。《民法典》此前仅规定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存在过错需承担相应责任,未区分有偿租赁与无偿借用,导致各地裁判尺度不一,出现连带责任、按份责任等不同判决结果。《解释二》对此作出明确:车辆实际使用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车主、出借人、租车管理人仅在存在过错时担责,例如未核验驾驶人驾驶证、将车辆借给未成年人、车辆本身存在安全隐患未排查等。若车主能够举证已核验驾驶人资质、车辆性能完好,则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刘诚发律师也提醒观众,即便新规细化了责任标准,“车辆不外借” 依旧是规避风险最稳妥的方式。

“开门杀” 是城市道路高发事故,也是理赔纠纷重灾区。以往不少保险公司以 “乘客不属于被保险人” 为由拒绝理赔,受害人维权举步维艰。新规明确,乘客开门引发的交通事故,纳入机动车保险理赔范围,保险公司需按照交警责任认定先行赔付。同时划定例外情形:若乘客存在故意开门、寻衅滋事等重大过错,保险公司赔付后可向过错方追偿。结合办案经验,律师指出,机动车属于高危交通工具,驾驶员负有更高的安全观察义务,多数 “开门杀” 事故会判定车辆一方承担主要责任,驾驶员上下车前务必提醒乘客观察周边路况。

好意同乘作为民间善意互助行为,此前的责任判定一直存在争议。《民法典》虽规定好意搭乘可适当减轻驾驶人责任,但未明确减免标准,各地法院大多直接依据事故认定书判决,善意驾驶人的权益难以保障。《解释二》重塑了重大过失认定标准,要求法官不能仅依靠事故认定书,需综合考量是否免费搭乘、驾驶人是否尽到安全提醒义务、双方过错程度等多重因素,酌情减轻驾驶人赔偿责任,让法律温度与公序良俗有机结合。李富民律师强调,好意同乘并非免责,驾驶人仍需安全驾驶,谨慎防范风险。

新规还针对驾驶证过期未注销、工程特种车辆作业事故、超龄劳动者误工费、多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热点问题作出统一规范。针对驾照脱审被保险公司拒赔的乱象,新规明确:驾驶证仅过期但未被交管部门注销,不属于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不得以此拒赔。工程特种车辆区分行驶、施工两种状态,行驶途中事故参照普通交通事故理赔,工地作业事故按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厘清了理赔路径。

对于退休人员误工费争议,《解释二》打破年龄限制,明确超龄劳动者只要能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经营凭证等证据,证明自身存在实际劳动收入,因交通事故误工即可依法主张误工费,充分保障再就业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在多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上,新规采用 “先分后总、总额封顶” 模式,避免了以往叠加计算产生的 “天价赔偿”,平衡了受害方与赔偿方的权益,统一了全国司法计算标准。

针对长期以来保险公司利用格式条款推诿责任的问题,新规明确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的承担规则:若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上述费用必须由保险公司支付,彻底整治了保险公司逃避诉讼成本的行业潜规则。同时律师提醒市民,保险条款中 “非医保用药不予赔付” 等条款目前尚未被新规约束,大家投保时需仔细阅读条款,提前规避风险。

此外,节目还解读了社保、道路救助基金追偿权,以及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保险同案审理两大新规。按照规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不得违规使用医保报销,重复领取侵权赔偿与社保待遇属于骗保行为,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而针对保有量巨大的电动自行车,新规结合新国标划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属性,要求车辆依规挂牌,支持非机动车投保交强险、商业险并正常理赔,缓解了电动车事故中当事人的经济赔偿压力,也让非机动车管理更加规范。

法治是平安出行最坚实的保障,新规的落地施行,既是对现有交通法律体系的完善升级,也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正向引导。从厘清责任边界到规范保险理赔,从保障弱势群体权益到倡导善意互助,每一项条款的背后,都彰显着法理与人情的交融。未来,随着法治宣传持续走深走实,法律法规逐步落地见效,必将引导全体交通参与者树立规则意识、安全意识与责任意识,让文明出行成为城市常态,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条道路,为平安城市、法治社会建设筑牢根基。

本期节目嘉宾

李富民,山东隆湶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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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青年联合会委员

担任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山东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等法律顾问

山东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

荣获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2023年度中国法律服务网公益法律服务之星、山东省第五届优秀律师、济南市律师行业十佳青年律师等称号。

法润历下》节目常驻普法律师

刘诚发,山东圣义(济南自贸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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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青联委员

山东省律师协会第十届自贸区专业法律委员会委员

济南市第九届律师代表

济南市律师协会第九届调解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刘诚发律师凭借专业的技术背景及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可为客户在公司运营、经营中高效分析公司核心特征,找准案件关键点,并根据实际案件情况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同时可为客户进行专利深度挖掘,还可指导客户根据企业情况进行商业布局,提升客户商业体系竞争优势。

《法润历下》节目介绍:

近年来,历下区精准普法工作在发展快车道上铿锵前行,以精准普法为重点,围绕差异化法律需求,聚焦普法对象、渠道、内容,积极回应群众个性化法律需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区居民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法润历下》节目,通过融媒体直播的形式,借助传统媒体与网络传播双重渠道,实现“互联网+”的精准普法。

《法润历下》节目提高了群众学法用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法润历下》节目继续邀请济南众多知名律师与多领域各行业专家做客直播间,带来系列普法精品课,聚焦群众需求,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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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历下》节目每周六15:00--16:00

山东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