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举行,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命。
决定任命:
郑斌为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当天,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任命:
赵利芳为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决定免去:
赖刚的眉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决定任命:
董勇刚为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罗志军为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免去:
李懿的眉山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
梁丹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孙春红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梁丹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鄢勇的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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