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张越熙
6月12日,据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简讯:2026年6月12日,马思纯女士(下称:委托人)委托本律师事务所针对微信公众号“新*”(微信号:s********1)之认证、运营主体启动人格权(名誉权、肖像权)维权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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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委托人向本律师事务所提供的证据,微信公众号“新*”(微信号:s********1)为了博人眼球、流量变现,恶意将委托人在采访中的文学隐喻表达掐头去尾、恶意篡改,炮制“讣告式”标题,已涉嫌构成对委托人名誉权的侵害。同时文中还使用了委托人多张肖像图片,配以大量商业广告语,利用委托人的名义、形象推广医美产品,已涉嫌构成对委托人肖像权的侵害。本律师事务所已受托将上述账号的认证、运营主体起诉至法院,要求相关主体向委托人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法律责任。现已完成立案材料的递交工作。
记者看到,6月11日,医美公众号“新氧”发布标题为《马思纯,享年三十七岁》的文章被指为博取流量肆意乱起标题、断章取义等,6月12日上午,相关文章已被删除。
“享年”具有极强的特指性,专用于讣告,易使读者误解。记者搜索在新氧公众号中搜索“致歉声明”,查询到多篇致歉文章,分别对林志玲、袁莉、毛晓彤等进行致歉。最早的致歉声明发布于2020年6月28日,最新的一篇发布于202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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