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680年前后,瑞典国王卡尔十一世盯着王宫窗外的茫茫雪原琢磨出一个奇思妙想——既然战马在深雪和泥沼里跑不动,那为什么不把森林里身高近两米、四肢修长的驼鹿训练成新一代坐骑呢?这位北欧霸主当真组织人手干了起来。
然而这桩往事最终成了欧洲军事史上最让人哭笑不得的实验之一,也顺便戳中了一个许多人都琢磨过的疑问——马、驴、骆驼都能驮人翻山越海,鹿明明体型也不小,腿脚也利索,为什么人类几乎没把它当成代步工具?
卡尔十一世的算盘其实打得挺精。瑞典北部冬季漫长,普通战马一脚踩进雪窝子里就动弹不得,而驼鹿天生为这种地形而活——宽大的蹄子、超长的腿,在雪地里来去如风。国王还坚信,这种庞然大物往战场上一杵,敌方战马一看就得腿软。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驼鹿这种动物胆子小得离谱,炮声一响、号角一吹,它脑子里只剩一个念头——往林子里钻。更尴尬的是,它那副长相确实能把敌方战马吓得四蹄打颤,可己方传统骑兵的坐骑也跟着发抖,结果新兵种和老兵种完全没法配合。
压垮这个计划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后勤:驼鹿挑食到了苛刻的地步,普通干草根本不入它的眼,专挑嫩叶嫩枝吃。养一头都得专人伺候,养一支军队?国库恐怕得先破产。这场闹剧最终不了了之,"驼鹿骑兵"变成了北欧酒馆里的段子。
类似的尝试在历史上不止一次。北美印第安人几千年前就和加拿大马鹿打过交道——这种鹿体型够大,理论上完全驮得动一个成年人。可印第安人折腾来折腾去,最多只是把它当成肉源零星圈养,骑乘的记录基本为零。问题还是那几样:受惊就蹦,服从性差,关键时刻掉链子。
要弄明白鹿为什么进不了"坐骑俱乐部",得先看看人类对坐骑的硬性要求——够大、够稳、够听话、够好养。这四道门槛,鹿基本一道都没踩稳。
先说体型。骑乘动物里个头最小的驴,能干活的品种体重也得奔着250公斤去。鹿科大约有56个物种,能够到这个标准的只有六种——驼鹿、加拿大马鹿、马鹿、水鹿、驯鹿,以及勉强够格的麋鹿。光这一道筛子,就把鹿科的绝大多数成员刷下去了。
再说性格。被人类成功驯化的大型动物,几乎清一色是高度群居物种。群居动物天生认首领、讲秩序,人类只要"骗"它把自己当头领,剩下的就好办了。可这六种大鹿里,真正高度群居的只有驯鹿和麋鹿,驼鹿是个十足的独行侠,加拿大马鹿、马鹿、水鹿则是"动态群居"——平时各过各的,发情季才扎堆开派对。独居动物驯化起来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接下来是奔跑方式,这一条最要命。鹿在自然界的身份是被追捕的对象,它的奔跑是为了甩开狼、豹、虎,所以演化出了一套"四脚弹簧"式的高频弹跳,跑两步蹦一下,左拐右拐,专门打乱捕食者的节奏。这种步态对鹿来说是保命利器,对骑手来说就是噩梦——人坐在鞍子上还没反应过来,鹿已经蹦到三米开外了。
马完全是另一套路子。马的祖先在草原上跑,为的是迁徙、为的是耐力,因此演化出了平稳均匀的步态,能一口气小跑几十公里不带喘的。骑过马的人都知道,马的颠簸是有节奏感的,人可以跟着节奏起伏;骑鹿则像坐在一个失控的弹簧床上,摔下去只是时间问题。
麋鹿和水鹿还有自己的麻烦。它们对湿地环境的依赖到了挑剔的程度,离开特定的栖息地就活不长。麋鹿曾经在中国野外灭绝过一次,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才从英国重新引回种群,目前依然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这种"娇气"的物种,连规模化繁殖都得靠现代人工授精技术撑着,更别提让它们驮人打仗了。
至于驼鹿和加拿大马鹿,体型确实够大,奔跑方式也比小型鹿稳一些,可一个胆小、一个倔强,瑞典国王和印第安人都用真金白银的实验证明过此路不通。
那马凭什么就成了"天选坐骑"?这个问题困扰了科学家几十年,最近一项重磅研究给出了让人拍案叫绝的答案。
这是迄今为止规模最大、最为系统的马驯养基因研究,结论非常明确,现代家马全都源自4200年前黑海草原上同一个祖先群体。研究团队对横跨数千年时空的几十匹古马基因组进行了深度分析,发现驯化过程中两个关键基因发生了变化,GSDMC基因让马的背部更健壮,能承受骑行的重量,ZFPM1基因则让马变得更温和。
GSDMC到底厉害在哪?在人类身上,这段基因附近的变异跟慢性背痛和脊柱结构有关;而在马和实验小鼠身上,它的作用是重塑椎骨形态、增强运动协调性、强化四肢力量。说白了,正是这段DNA让马的脊柱变得平直坚韧,能稳稳承住一个成年人的体重而不至于把自己压垮。
数据更让人吃惊。在公元前2200年左右,这片草原发生了一场生物学革命,一个特定的马的血统忽然就兴盛起来了,就像病毒一样在几百年内横扫整个欧亚大陆,从大西洋到蒙古,所有的野马种群都被这个新血统给替代了。
这种扩张的速度,用研究者的话说,过去十万年里找不到什么能跟它比的爆发式增长。这项发现还在中国科学院相关研究机构的合作中得到验证,再一次证明了中国在古生物基因组学领域的国际话语权。
那鹿就真的一点机会都没有吗?也不尽然。在马翻不过去的极寒地带,鹿确实捡到了自己的小生态位。驯鹿顾名思义是驯化出来的,一个从野生到半野生到人工驯养的种群。同为我国北方狩猎民族的鄂伦春族,约在300年前就失去了驯鹿印迹。如今,鄂温克族就成了我国唯一尚存的驯鹿民族。
值得一提的是,在鄂温克族的生产生活中,驯鹿全身是宝——驯鹿皮是上等御寒材料,可以缝制衣裤帽手套,骨和角可制成各种生活用具,驯鹿还是重要的交通工具,行走时步态平稳让骑乘者感到舒适,每头壮鹿可载重50多公斤,日行七八十公里,有"森林之舟"的美誉。这是一种独特的生存智慧,也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大家庭中独具特色的一抹亮色。
近些年,这份古老的人鹿情缘在国家政策的呵护下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根河市的"中国最后一支使鹿部落"近年来迎来驯鹿集中产仔季,根河市政府官方称,驯鹿种群数量2024年预计将突破1600头。生活在大兴安岭地区的驯鹿,是全球地理纬度最低、最南端的驯鹿种群。
不过即便是这些与驯鹿相伴千年的民族,也很清楚一件事——驯鹿撑得起短途交通和日常驮运,但要真跟马比起跑、比耐力、比战力,差距大得没法看。这也从侧面印证了那个朴素的道理:在马能去的地方,没有任何鹿能跟它抗衡;只有在马去不了的极端环境里,鹿才有机会刷一点存在感。
历史就是这么有意思。它的走向有时候不取决于帝王的雄心,也不取决于民族的智慧高低,而取决于一段几千年前出现在某匹野马身上的基因突变,取决于某种动物的椎骨能不能扛住人类的体重,取决于一种生物受惊时是会平稳奔跑还是原地起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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