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偏航”,精准“猎杀”:谁在把公权力变成“生意”?
文|清哲木
6个月,21车,价值数百万元的南方冻货,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牵引,集体上演了一场诡异的偏航奔向河南泌阳的“千里大迁徙”。
这不是荒诞的公路电影,而是发生在2025年下半年至2026年初的真实乱象。当装载着猪脚、鸡爪的货车放弃通往广东的高速,宁愿亏损也要“偏航”千里奔赴河南泌阳,并在下高速的瞬间遭遇“神兵天降”式的查扣时,公众看到的已不仅是运输市场的反常,更是一张由“内鬼”导航、司机做局、执法“收网”构成的利益链条。
随着2026年6月11日最新消息的公布,泌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及执法大队中队长被立案调查,这起“钓鱼执法”疑云的盖子终于被初步揭开。但这远远不够,我们不仅要问罪于这几个被查的官员,更要追问:这种精准猎杀合法经营、公然破坏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执法生意”,到底是如何在泌阳县运转了半年之久的?
在运满满等货运平台上,这批“特殊”的货车以低于市场价30%的运费揽货。商人的天性是逐利,亏本跑长途不符合基本逻辑。唯一的解释是:司机的利润点不在运费,而在“罚款”或“货物处置”的分成上。 正如货主所言,这就像“守株待兔”——货车是那只主动撞树的兔子,而泌阳的执法人员就是那个坐在树桩旁等待分肉的猎人。
更令人脊背发凉的是执法的“精准性”。几千公里的路途,货车刚下高速甚至还在路边“休息”,执法人员便已到场。这早已超出了正常执法的反应速度,若非有GPS实时定位的“内鬼”报信,若非有组织化的团队运作,绝不可能实现如此高效的“一击即中”。这不是行政执法,这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刑事犯罪手法被披上了“执法”的外衣。
如果说司机的偏航只是诱饵,那么泌阳市场监管局后续的操作,则暴露了这套“生意经”的完整闭环。
面对闻讯赶来的货主,执法部门的逻辑极其霸道:货主拿出了完整的购销合同、检疫证明,但执法人员以“驾驶员涉嫌经营未经检验检疫产品”为由,将合法货主排除在案件之外。为了阻挠货主维权,他们拒绝提供检测报告,或者利用异地维权的艰难,拖延时间。
最终,通过“扣押物品认领公告”,这些货物被认定为“无主货物”。一套看似严密的行政程序,成了侵吞私产的合法外衣。 价值30万元的冷冻牛副,在货主已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依然被以7万元的低价拍卖。这哪里是执法?这分明是利用公权力的“零元购”。
这一恶劣行径,与中央反复强调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背道而驰,是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公然践踏,难道泌阳县就查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及执法大队中队长就算是对公众有了交代?追责不能止于“弃车保帅”,必须斩草除根。
事件曝光后,舆论哗然。2026年2月,涉事中队长张某及局长被留置,6月被证实立案调查。这无疑是正义的初步彰显,但公众心中仍有巨大的疑问:这究竟是几个人的“个人行为”,还是地方执法生态的溃烂?
要知道,在长达6个月的时间里,21车货物被扣,涉及10余省市。如此高频次的“专项行动”,难道局里的其他领导、上级部门真的毫不知情?那些所谓的“实名举报人”为何电话打不通或矢口否认?这些举报人与司机、与执法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河南有必要让泌阳向公众厘清真相。
公众必须追问三个“到底”:
1,到底是谁在举报?必须查清那些“王某某”“吴某生”背后的真实身份,查清他们与涉事货车、与某些执法人员的资金往来。
2,到底是谁在纵容?这种明显管辖权异常(目的地均非泌阳)、程序可疑的案件,为何能一路绿灯,通过层层审批?
3.损失到底谁来赔? 被低价拍卖的货物、被“无害化处理”的鸡爪,货主们的巨额损失不能因为“涉案人员被查”就石沉大海。依据《国家赔偿法》,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及其责任人员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泌阳“冻货门”之所以引发公众愤怒,是因为它触及了行政执法改革的深层次痛点——“趋利性执法”。
在部分地区,财政压力下,罚款甚至成了某些部门的“创收”手段。当执法与利益挂钩,法律就成了橡皮泥,想怎么捏就怎么捏。此次事件中,局长和队长被查,看似是为乱作为付出了代价,但若只是处理几个“替罪羊”,而不去改革那种“罚没款返还”甚至“变相创收”的财政供给机制,那么“泌阳模式”很快就会在另一个“某阳”死灰复燃。
公权力是用来守护正义的,不是某些人手中的“钓竿”。如果法律成了围猎守法商人的陷阱,那么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偏航”的猎物。对于这21车冻货背后的黑手,不仅要追责,更要严惩,必须让他们付出比贪墨的金钱更惨痛的代价,才能还市场一个朗朗乾坤。
本文信息来源: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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