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2026年6月12日剑川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陆玉华提请:
免去谢德强的剑川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四灵的剑川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杨松的剑川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赵美生的剑川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李晓宇的剑川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赵静池为剑川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杨建丹为剑川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顺仙为剑川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施剑海为剑川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林松为剑川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剑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2026年6月12日剑川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郑巍黎提请:
决定免去陈绩的剑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高宏钢为剑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决定任命谢德强为剑川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来源:剑川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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