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明翰刑事法院的陪审团正在审议,4名支持巴勒斯坦的活动人士在伍尔弗汉普顿一家军工厂实施的破坏行为,是否构成刑事毁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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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员本周未能作出裁决,法院已宣布休庭,待周二继续审议。其中一名被告、使用“they/them”代词的舍曼,当天选择自行作结案陈词,而不是由律师代为辩护。舍曼对陪审团表示,他们始终认为,扰乱这家工厂“不是犯罪”,而且自己可能面临的任何后果,都无法“与如果我当时没有采取行动,我会有怎样的感受相比”。

其余被告的律师则提醒陪审团注意自身权力,并提到《大宪章》和1670年的“布谢尔案”——这一里程碑式裁决确立了陪审团的独立性。他们还提到,妇女参政权运动者“自己也砸过一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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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律师则表示,“毫无争议的是,这些被告……相信他们针对的这家企业参与了对以色列的供应链”。但他同时称,这场审判“与以色列无关,也与巴勒斯坦无关……问题只是他们是否非法损坏了财产”。4名被告均对刑事毁坏指控表示不认罪。

事发过程中,工厂的太阳能板和窗户被砸坏。被告称,这样做是为了拖慢工厂生产线,并让机械暴露在雨水中受损。23岁的阿尔哈梅西周二在法庭上表示,这次行动的“主要目的”是“占据屋顶”,因为“只要我们还在屋顶上,工厂就无法运转”。

他还讲述了祖父阿卜杜拉·阿尔哈梅西对自己一生的影响。阿卜杜拉于1973年创立也门红新月会。由于沙特阿拉伯实施军事封锁,也门医疗体系受阻,阿卜杜拉在2017年因无法获得医疗救治而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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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天的结案陈词中,舍曼表示:“我们这个小组在这次直接行动中投入了怎样的谨慎和考量,只有我们中的一人才能把它说清楚。”舍曼曾在雅典和加来参与支持难民的志愿工作。他们对法庭说:“我们今天站在这里受审,是因为我们采取了直接行动。”

舍曼将“直接行动”比作这样一种情形:“你看到一个房间正在进水,因为水龙头开着。你花时间不断给别人打电话,想让他们来把水关掉,但他们拒绝过来,尽管你能看见它正在造成破坏。直接行动,就是你自己去把水龙头关掉。”

谈及其他被告时,舍曼继续说:“正如伊恩告诉你们的,我们在上面待得越久,就越能多救一些人;正如希沙姆告诉你们的,我们的目的是扰乱运输、扰乱生产;正如哈娜告诉你们的,我们只扰乱了那些我们认为本身就在犯罪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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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曼表示:“我内心始终知道,以谨慎和明确目的去解除这家工厂的武装能力,不是犯罪。”在陈词结束时,他们朗读了巴勒斯坦作家里法特·阿拉里尔的诗作《如果我必须死》。其余3名被告则继续由律师代为作结案陈词。

代表阿尔哈梅西的辩护律师米拉·哈马德对法庭表示,她的当事人在某种意义上“是你能想象到的最不可能爬上那个屋顶的人”。她说,作为一个“害羞、成绩全优的学生”,一个“坐在房间角落里、喜欢谈论书的人”,阿尔哈梅西并不是那种人们会预料去“爬上一家军工企业屋顶”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