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伟律师自2009年执业,专注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业务。曾为杨XX非法集资案辩护,使其从轻处罚;为张X寻衅滋事案辩护,助其获检察院不起诉决定。
执业背景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9年开始执业,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他主要服务全国刑事领域,重点在北京。执业至今,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服务对象涵盖企业和个人,在刑事辩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和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
非法集资案辩护
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余亿元。杨XX先后担任多个职务,其负责的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亿余元。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先去看守所会见杨XX了解情况,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阅卷掌握完整事实。开庭前,律师提出杨XX应认定为自首、构成立功、系从犯且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但法院认为杨XX不构成自首和立功,不过鉴于其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集资诈骗案辩护
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王X、行XX等人以某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义,虚假宣传外汇交易技术服务,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折合人民币25亿余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11.55亿余元。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会见行XX了解是否有实际经营业务。检察院阶段阅卷后,提出行XX系从犯,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建议从轻、减轻处罚。法院认为行XX构成集资诈骗罪且系主犯,虽有坦白情节,但因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严重,判处无期徒刑。
寻衅滋事案辩护
2023年7月3日晚,张X酒后持钥匙划伤多辆车,损失价值九千余元。陈晓伟律师接到委托后,在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前,让张X赔偿受害人损失。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律师与检察官充分沟通,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阅卷并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指出张X主观恶性低、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财产损失已挽回且获谅解。最终,检察院对张X做出不起诉决定。
陈晓伟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能根据不同案件情况制定有效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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