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前两天一件令人十分愤怒的事情,山西运城17岁的男孩小雷,被一名高三的学生堵在家门口殴打,受伤。
本来报警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安全,没想到现实却是,报警后,对方直接找了个社会青年,冒充警察再次将小雷骗出门,第二次不仅打得更狠,还在一旁录制视频,逼小雷下跪以及“喊爸爸”。
报警后反被打得更惨,侮辱得更狠,这本身就是一种震慑不足的警示了。然而事情到最后,收尾的方式竟然仅仅只是:对两个肇事者“行政处罚”。
前一次的心理创伤还没好,还在治疗,又一次被同一个人打成胸部损伤、闭合型颅脑损伤轻型、左眼结膜出血、鼻中隔偏曲、鼻骨折。
两次殴打造成的后果已经远远超出了普通纠纷的范畴,而冒充警察实施欺骗、再次组织殴打,更让整件事带上了恶劣的社会危害性。
可最终结果,却依然只是行政处罚。
这个结果无疑解释了前一个问题:为什么报警了对方不仅不怕,甚至还去冒充警察?因为这名高三的学生很清楚,即便自己会被处罚,也不会罚得多重。而且像这种恶性少年,在他们那个小团体里,说不定还会以“进去过”为荣。
昨见恶犬翻墙入,今闻群狼破院来。
那下一次呢?他们会做出什么更狠的事情来,若那时出现不可挽回的局面,又要怎么办?
网上争议极其之大,也都是在质疑这种处罚,有没有力度,有没有意义。
其实,校园霸凌、校园暴力已经不是某一个地方单独的问题了。6月份netflix上线了一部受众极多的韩剧《铁拳教育》,讲得就是韩国人也同样面临校园暴力泛滥的问题,然后他们成立了特殊机构教权保护局,用新的“手段”来处理校园暴力问题。
全世界都在慢慢意识到这种新变化,在采取应对之策。不与时俱变,还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事,那么接下来倒霉的、受害的,很有可能就是下一批老实的孩子、普通家庭的孩子。
与此同时,这对家长们,也是一种变相的逼迫。
突然想起来前几年某地一个家长,拿把刀跑到学校里,把经常欺负女儿的一名学生给砍死了,后来他自己也被判了死刑。
小火无人频添薪,待成烈焰怨风狂。
那起事件中,女孩的父亲曾多次联系对方家长,但对方始终以工作忙为由,拒绝协调。
那么这种情况下,普通人该怎么办?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小孩不断被欺负?
堤溃蚁穴,气泄针芒。这样的悲剧中,“不作为”或许是最大的原因。
所以我觉得,保护未成年的方法,不该是一味的宽恕。宽恕过了头,也叫纵容。纵容成了习惯,社会就会教他们做人。而那时,无疑就是一场场悲剧的诞生。
不过有时候也确实挺看不懂的,该严的时候不严,可以不那么严的时候,又特别严。
6月13日光明网发了篇新闻,两男子深夜偷偷下水捞螺狮,直接刑拘了。
这对大家来说也是个警示吧,每个地方的禁渔期都不同,就算是螺狮这种非珍惜物种的东西,你在禁渔期捕捞,以及捕捞超过一定数量,也会直接被定义为犯罪行为。
刑拘已经相当严重,并且按照这两个人捕捞螺狮的数量,恐怕接下来还得罚个大几千,判个小半年,终身留案底。
当然,我并不是说违法捕捞不该处罚,法律本就应该有牙齿。只是很多人看到这两件事放在一起时,难免会生出一个疑问:
为什么有人两次组织殴打、冒充警察、逼人下跪,最后只是行政处罚;
而有人深夜下河捞几袋螺蛳,却要面对刑事追责?
法律,也要让人知道善恶有别、轻重有序啊。否则的话,老百姓越来越不看懂其中的区别,只知道雷总劈在高树上,雨总落在矮檐边。只知道风过青松声势浩大,落到枯草却偏偏连根拔起……这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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